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1.华永房地产公司与威扬广告公司于2013年5月9日签订编号FB13051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华永房地产公司委托威扬广告公司于厦门市吕岭路三面翻看板(7mX25mX3面)、湖滨南路福联LED屏、灯箱(26座,规格为1.34mX2.24m)、嘉禾路灯箱、杏林大桥看板(18.5mX10m)、LED十四屏联播网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华永天地项目宣传,其中三面翻看板、湖滨南路福联LED屏的广告发布期为一年,从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7日,灯箱(26座)、嘉禾路灯箱、杏林大桥看板、LED十四屏联播网的发布期为三个月,从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8月7日;广告发布总金额为166.5万元,含广告场地使用费、照明费、广告版面首次喷绘安装、维护、管理费、税费等,威扬广告公司赠送首次发布费用,另外再赠送一次看板版面更换费用,此外如需在合同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华永房地产公司承担,每次更换费用按20元/O计算;华永房地产公司负责提供广告设计材料,包括广告画面设计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色标及相应数值、纸样或成品样稿等所需文件,威扬广告公司负责版面制作安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广告版面安装完毕后,威扬广告公司书面通知华永房地产公司验收,华永房地产公司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安装完成的广告版面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于验收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进行验收或者逾期未提异议的,均视为威扬广告公司提供的制作安装服务符合要求;广告发布费最后一期的付款时间为合同期的最后一个月;华永房地产公司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3‰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威扬广告公司依约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期间根据华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在三面翻看板先后发布8幅广告,在东侧三面滚动灯箱先后发布3幅广告,在杏林大桥看板先后发布3幅广告。
2.此后,华永房地产公司与威扬广告公司又签订编号FB13145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华永房地产公司委托威扬广告公司于吕岭路三面翻看板B面(7mX25m)、C面(7mX25m)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华永天地项目宣传,其中看板B面的广告发布期为303天,从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5月7日,看板C面的广告发布期为176天,从2013年11月13日至2014年5月7日;广告发布总金额为46万元,含广告场地使用费、照明费、广告版面首次喷绘安装、维护、管理费、税费等,威扬广告公司赠送首次发布费用,另外再赠送一次看板版面更换费用,此外如需在合同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华永房地产公司承担,每次更换费用按20元/O计算;华永房地产公司负责提供广告设计材料,包括广告画面设计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色标及相应数值、纸样或成品样稿等所需文件,威扬广告公司负责版面制作安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广告版面安装完毕后,威扬广告公司书面通知华永房地产公司验收,华永房地产公司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安装完成的广告版面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于验收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进行验收或者逾期未提异议的,均视为威扬广告公司提供的制作安装服务符合要求;广告发布费最后一期的付款时间为合同期的最后一个月;华永房地产公司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3‰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威扬广告公司依约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期间根据华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在看板B面先后发布6幅广告,在看板C面先后发布6幅广告。
3.此后,华永房地产公司与威扬广告公司又签订编号FB13175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华永房地产公司委托威扬广告公司于东侧灯箱(26座,规格为1.34mX2.24m)发布户外沿街灯箱广告,广告内容为华永天地项目宣传,广告发布期为三个月,从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11月7日;广告发布总金额为18万元,含广告场地使用费、照明费、广告版面首次喷绘安装、维护、管理费、税费等,华永房地产公司如需在合同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华永房地产公司承担,每次更换费用按28元/O计算;华永房地产公司负责提供广告设计材料,包括广告画面设计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色标及相应数值、纸样或成品样稿等所需文件,威扬广告公司负责版面制作安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广告版面安装完毕后,威扬广告公司书面通知华永房地产公司验收,华永房地产公司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安装完成的广告版面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于验收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进行验收或者逾期未提异议的,均视为威扬广告公司提供的制作安装服务符合要求;广告发布费最后一期付款时间为合同期的最后一个月中旬;华永房地产公司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3‰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威扬广告公司依约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期间根据华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先后发布2幅广告。
4.此后,华永房地产公司与威扬广告公司又签订编号FB14099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华永房地产公司委托威扬广告公司于东侧灯箱(26座,规格为1.34mX2.24m)发布户外沿街灯箱广告,广告内容为华永天地项目宣传,广告发布期为六个月,从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8月7日;广告发布总金额为36万元,含广告场地使用费、照明费、广告版面首次喷绘安装、维护、管理费、税费等,华永房地产公司如需在合同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华永房地产公司承担,每次更换费用按28元/O计算;华永房地产公司负责提供广告设计材料,包括广告画面设计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色标及相应数值、纸样或成品样稿等所需文件,威扬广告公司负责版面制作安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广告版面安装完毕后,威扬广告公司书面通知华永房地产公司验收,华永房地产公司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安装完成的广告版面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于验收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进行验收或者逾期未提异议的,均视为威扬广告公司提供的制作安装服务符合要求;广告发布费最后一期付款时间为合同期的最后一个月中旬;华永房地产公司应按约定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3‰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威扬广告公司依约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期间根据华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先后发布6幅广告,其中2014年4月底发布的2幅广告合计面积为156O。
5.2014年11月7日,华永房地产公司与威扬广告公司又签订编号FB14195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华永房地产公司委托威扬广告公司于厦门市路口三面翻看板(7mX25mX1面)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华永天地项目宣传,广告发布期为半年,从2014年11月8日至2015年5月7日;广告发布总金额为22.5万元,含广告场地使用费、照明费、广告版面首次喷绘安装、维护、管理费、税费等;华永房地产公司如需在合同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华永房地产公司承担,每次更换费用按45元/O计算;华永房地产公司负责提供广告设计材料,包括广告画面设计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色标及相应数值、纸样或成品样稿等所需文件,威扬广告公司负责版面制作安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广告版面安装完毕后,威扬广告公司书面通知华永房地产公司验收,华永房地产公司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安装完成的广告版面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于验收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进行验收或者逾期未提异议的,均视为威扬广告公司提供的制作安装服务符合要求;广告发布费最后一期付款时间为合同期的最后一个月中旬;华永房地产公司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3‰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威扬广告公司依约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期间根据华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先后发布2幅广告。
6.2015年3月1日,华永房地产公司与威扬广告公司又签订编号FB15015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华永房地产公司委托威扬广告公司于厦门市路口三面翻看板(7mX25mX1面)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华永天地项目宣传,广告发布期为三个月,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5月11日;广告发布总金额费为12万元,含广告场地使用费、照明费、广告版面首次喷绘安装、维护、管理费、税费等;华永房地产公司如需在合同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华永房地产公司承担,每次更换费用按45元/O计算;华永房地产公司负责提供广告设计材料,包括广告画面设计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色标及相应数值、纸样或成品样稿等所需文件,威扬广告公司负责版面制作安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广告版面安装完毕后,威扬广告公司书面通知华永房地产公司验收,华永房地产公司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安装完成的广告版面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于验收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进行验收或者逾期未提异议的,均视为威扬广告公司提供的制作安装服务符合要求;广告发布费最后一期付款时间为合同期的最后一个月中旬;华永公司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日3‰支付延迟履行金;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签订合同后,威扬广告公司依约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期间根据华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先后发布3幅广告。
7.华永房地产公司已支付上述6份《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约定的广告发布费(不含广告版面更换费用)。
8.威扬广告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华永房地产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费14万元。该案争议的广告费系双方于2015年5月6日签订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的合同款项,该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间为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8月11日。一审法院已于2016年9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华永房地产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