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华东地区/山东省/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中级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结时间】:2022/6/22 0:00:00

孙某、周某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某、周某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鲁0602民初2866号


  原告:孙某,住莱州市。
  被告:周某,住烟台市芝罘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建利,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孙某与被告周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孙某、被告周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建利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判决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于 晓 宁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魏凯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