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珑薄、王岩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2)吉0203刑初66号
公诉机关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珑薄。
被告人王岩。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珑薄、王岩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2-18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珑薄、王岩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张珑薄辩称。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被告人王岩辩称。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依照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珑薄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40000.0元,
被告人王岩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王照军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