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西北地区/陕西省/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刑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结时间】:2022/5/25 0:00:00

陈昭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2)0331刑初4

 


公诉机关: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昭阳。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11117日在西安市被太白县XX局民警抓获归案,202111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太白县看守所。

  辩护人:于艳荣,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太白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人陈昭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由太白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328日以太白检刑诉[2022]3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当日我院予以受理。

  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由审判员左圣勇、屈振江、人民陪审员曹福全组成合议庭,由左圣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付永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昭阳及其辩护人于艳荣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昭阳经他人介绍得知用银行卡“刷流水”每天可以获得1000元的报酬,遂在2021107日来到西安市XX酒店XX房间,将自己的招商银行卡(账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交给上线使用。上线用陈昭阳的手机绑定招商银行卡进行转账,陈昭阳配合进行刷脸验证。当天该卡支付结算进账93.4万元,经查证属实的电信诈骗赃款共计29.6万元。通过该银行账户流转的资金涉及的高某等17名被害人被实施电信诈骗后向各自所在地的XX机关报案,XX机关分别以诈骗罪立案侦查。20211117日,被告人陈昭阳在西安市被太白县XX局民警抓获归案。公诉认为,被告人陈昭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积极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陈昭阳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昭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陈昭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认为:1.被告人陈昭阳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无犯罪前科,本次犯罪实属初犯,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2.被告人陈昭阳犯罪的主观恶性小,对电信诈骗罪起到的辅助作用小,请法庭的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3.被告人陈昭阳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XX机关侦破案件,认罪悔罪态度好,因此,请求对被告人陈昭阳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起诉事实一致。另查明,被告人陈昭阳在犯罪过程中没有从上线获得报酬,在案件公诉阶段和审理阶段,被告人陈昭阳的哥哥陈昭龙代陈昭阳向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暂扣款专户转款30000元,言明其中5000元用于交纳罚金、25000元退赔受害人高海,该款现在公诉机关未随案移送。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定罪证据六组:

  1.书证:(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拘留证。证实该案由被害人高海于20211012日到太白县XX局报警称其被网络诈骗183999元,太白县XX局于当日立案侦查,经研判分析,被害人有一笔6.1万元转至犯罪嫌疑人陈昭阳账户上。20211117日,太白县XX局民警在西安市未央区XX酒店XX房间将犯罪嫌疑人陈昭阳抓获。1118日陈昭阳被太白县XX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太白县看守所。(2)被害人高海农业银行xxx6信合卡XXXXXXXXXXXXXXXxxx12,银行流水查询明细,证实:2021107日被害人高海农业银行xxx6一笔6.1万元转入陈昭阳的招商银行卡(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3)提取笔录1份、陈昭阳招商银行卡银行流水1份。证实:陈昭阳的招商银行卡(账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2021107日由被害人高海跨行转账6.1万元,该6.1万元又立即被转出。该银行卡在2021107有其它大量的不明资金(93万元)转入,又立即被转出。与高海涉案款6.1万元被转移的方式一致。2021107日收到米星华尾号7713账户转账61538元;2021107日收到何某尾号3875账户转账9500元;2021107日收到李某1尾号8120转账50000元、15000元;2021107日收到杨某尾号0153转账30000元;2021107日收到刘某尾号3278转账5000元;2021107日收到谭某尾号9620转账3888元;2021107日收到田某1尾号0280转账900元;2021107日收到杨某1尾号2978转账8000元;2021107日收到刘某2尾号0902转账4000元;2021107日收到成某尾号2499转账25000元;2021107日收到孙某尾号9403转账998元;2021107日收到李某尾号7828转账9000元;2021107日收到李某2尾号9512转账1698元;2021107日收到收到刘某1尾号8371转账25000元;2021107日收到收到刘某3尾号1573转账7500元;2021107日收到收到王某尾号1271转账5000元。(4)杨洞贤转账记录,证实:杨洞贤尾号0153账户向陈昭阳尾号4055招行账户于2021107日转账3万元。(5)田海清转账记录,证实:田海清尾号0280账户于202110717:50分向陈昭阳尾号4055账号转账900元。(6)王开欢转账记录一份,证实:王开欢尾号1271账户于202110718:20分向陈昭阳尾号4055招行账户转账5000元。

  2.证人证言。证人田某证言:我开我的车,拉着田元浩,在XXXX路那里,把人拉上,然后田元浩让我把白色吉利陕DXXX某某开到三桥那里,大概上午10点左右到的,到了之后,田元浩打电话联系胖子,过了半个小时,胖子过来了,在地铁口,田元浩让我带着那个男的跟着胖子走,走到酒店那里,名字我不记得了,胖子给我200元现金让我去开个房间,然后胖子走了,我把200元给了那个男的,让他自己一个人去登记个宾馆,那个男的登记好房子后,出来给我说,他说他一个人在上面无聊的很,因为胖子把手机拿走了,然后我也跟那个男的上去了,在房间里等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吧,东北口音的一男一女过来了。我在房间玩游戏,我看见东北一男一女,把那个男的的身份证、银行卡拿走了,后来胖子上来把我拉的那个男的的手机拿上来了,我就看见那个男的的手机一直在响,东北口音的那一男一女在操作手机,具体干什么我不知道。我看见一次,就是刷我带的那个男的的脸,说是要认证一下,然后胖子就叫我下去了。

  3.被害人陈述。(1)被害人高海陈述:2021106日我接到一个号码为“19538XX某某某某”,说他们是京东客服人员,说我前期在京东上购物使用了京东白条功能,说现在京东要消除一部分违规申请的京东白条网贷,如果我不消除的话就会影响我的征信,我当时听了之后我担心如果不消除影响我后面贷款,我就说消除。我按照他们说的看了我京东的额度、网捷等这些网络平台的额度,按着这些额度给“在线人工00168”发来的账号进行的现金转账,先后转了5笔,共计183999元。

  (2)被害人米星华陈述:2021106日我微信上面有人加我好友,我就加上了,加上了对方问我要不要做给抖音点赞的兼职,点一个赞给一元,我就开始做了,后来对方给了我一个网站链接(www.alchan.cn)我打开看了一下是一款名字叫“爱聊”的软件,我下载了之后开始和对方在爱聊上面沟通,对方让我在这个APP里面开始刷单,我刚开始刷得时候确实给了我一些佣金,把我的本金也返现回来了,之后对方就开始不返现我的本金和佣金了,一直说我的任务没有做完,需要全部做完之后才可以给我返现,直到我充值了184508元的时候,我怀疑我上当了就没再给他们转,直接打电话报警了。对方银行账户有好几个:XXXXXXXXXXXXxxx55,招商银行,持卡人叫陈昭阳,XXXXXXXXXXXXXXXxxx84,工商银行,持卡人叫蔡泽鑫,XXXXXXXXXXXXXXXxxx46,邮政储蓄银行,持卡人叫尹浩杰,XXXXXXXXXXXXXXXxxx13,建设银行,持卡人叫许正鹏,XXXXXXXXXXXxxx95,光大银行,持卡人叫仇信,XXXXXXXXXXXXXXXxxx40,中国银行,持卡人叫黄包财。我的的银行卡号是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农业银行,持卡人是我本人。对方微信号是11xxx8026,昵称叫琬怡。

  (3)被害人何雪艳陈述:2021107日下午大概三点过的时候,一个电话号码为:+85268XXXX44的一个男的给我打电话,当时电话里面对方就问我需要贷款吗?我当时就给对方的那个人说我需要。对方的那个男的就叫我在支付宝上加账户为:178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名字为佳佳的一个女的,对方那个女的就在支付宝上用语音给我说她是蚂蚁金融的贷款客服经理,就说她了解到我最近有资金周转的需求,后来就让我下了一个“蚂蚁钱包”APP,然后我就在上面注册了一个账号,我注册完后对方的那个女就给我如果我充899元就可以是中级会员,就可以直接领到贷款,对方那个女的就在支付宝上给我发了一个账号为: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名字为丁跃生,就朝这个账号里面打了890元,就还差9元,后来我就又重新朝这个账号里面打了899元。因为当时我在“蚂蚁钱包”上面注册的时候,是输了银行卡号的,上面就显示我的银行卡号不正确,我就在支付宝上面问对方那个女的,那个女的就叫我加她们经理的微信号,然后对方那个自称是经理的人就叫我向账号为: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名为陈昭阳的卡上打9500元钱用来更正我的银行卡信息,我当时就打过去了。后来显示我的银行卡还是不正确,我就又问对方那个自称是经理的人,那个人就又给我说当时我没有点更正,就又给了我一个账号为: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名为丁跃生的卡,让我再向对方的卡上打9500元钱用来更正信息,我就又给对方打过去了。后面对方又叫我向账户里面充钱,我当时就觉得我被骗了。我的银行卡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中国农业银行,户名是我的,还有一个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夏友平。我是通过手机银行给对方转账的。对方的账号分别是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名字为丁跃生,中国工商银行;XXXXXXXXXXXX4055,户名为陈昭阳,中国招商银行;XXXXXXXXXXXXXXX3628,户名为丁跃生,中国建设银行。对方的微信名是一个鹰的图案,支付宝账户为:178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名字为佳佳。我的支付宝账号:152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名字是何雪艳,微信账号:152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名字:何雪艳。

  (4)被害人李利陈述:2021107139分,0085224303556给我手机打来电话。对方问我是否需要贷款(无需抵押,利息低,放款快),我说需要。然后对方告诉我QQ号码xxx昵称:客服专员,我添加对方好友。我按照对方说的操作,对方发来链接b1.yewjua064.xyz用我的手机浏览器打开下载“极速审核版“APP。用我的手机号码xxx某某某某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后申请贷款。贷款十万元成功,对方给我发来截图称我银行卡输入错误,放款失败。需要资金对接流水,我就按照对方说的操作:第一次15:26分用的山东省XXXXXXXXXXXXXX4656向对方账户(农业银行-余龙飞-XXXXXXXXXXXxxx72)转账30000元;第二次16:30:09向对方账户(中国银行-余飞龙-XXXXXXXXXXXxxx51)转账50000元;第三次16:32:09向对方账户(中国银行-余飞龙-XXXXXXXXXXXXXXX1351)转账15000元;第四次17:39:17向对方账户(招商银行-陈昭阳-XXXXXXXXXXXxxx55)转账50000元;第五次17:40:53向对方账户(招商银行-陈昭阳-XXXXXXXXXXXX4055)转账15000元;对方称需要二次认证等理由,还需要向其转账8万元。我觉得不对,就来XX局报案了。所有款项是通过我的山东省XX社手机银行,卡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向对方发来的指定账户转账。共计被骗160000元钱。

  (5)被害人杨洞贤陈述:对方又让我发身份证、个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及收款银行卡照片给他,我发过去后对方就让我等他处理。过了一会对方就发一张“关于贷款杨洞贤账户认证及解冻贷款账户说明”,上面写着我需要提交贷款的百分之五十10000元的认证保证金才能解冻我的账户。他就语音电话给我说要交了认证保证金才能解冻我的账户并放款。当时我没有钱,直到今天下午,我才跟亲友借了20000元,并将账户余额的截图发给对方,对方就发了一个中国银行的账户给我,账户名是白经乐,卡号是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我就通过手机银行转了10000元过去,并将转账记录的截图发给对方。对方看到转账截图后就让我过3-5分钟后过去“微立贷”APP修正银行账号。于是我就按他说的去“微立贷”APP处修改账号后提现,我选提现后对方又联系我,说我在电子合同没有提交保存的情况下进行提现,导致冻结我账户里的30000元,需要重新提交下款金额的百分之百即30000元的认证保证金进行第二次认证。于是我就跟别人借了30000元,然后根据对方的要求转了30000元到对方提供的农业银行账户(户名:余龙飞、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里,我转了之后我忘记了对方跟我说什么,他又让我重新转30000元过去才能解冻,并发了一个新的江西银行账户(户名:谭勇高,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给我,于是我根据他的要求又转了30000元过去。转过去之后对方又说需要转20000元过去才能激活账号,叫我在当天17时前转20000元过去激活账号,并发了一个中国银行账号(户名:卢明龙,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给我,我又根据对方的要求转了20000元过去该账户。转过去之后对方跟我说只激活到百分之七十,必须要凑够五万元,让我再转30000元,接着他还让一名自称经理的男子跟我语音让我转账,并发了一个招商银行的账户(户名:陈昭阳,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给我,我就又转了30000元过去。我转过去后对方又发了张保证书给我,说因为我的操作错误,需要提交第二次激活金50000元才能激活账号,这时我意识到对方是在诈骗我了,对方就发了他们的身份证及工作证给我,并说他们是正规的公司,让我按照他们说的做才能激活账号然后放款。我确认他们是在诈骗我后就打电话报警并到派出所反映情况。我一共被诈骗了120000元,是通过建设银行手机网上银行xxxP

  我第一次转了10000元人民币,是2021107145319秒转账的,对方的账户是中国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账户名是:白经乐;第二次转了30000元人民币,是2021107153155秒转账的,对方的账户是农业银行账户,户名:余龙飞、账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三次转了30000元人民币,是2021107154620秒转账的,对方的账户是江西银行账户,户名:谭勇高,账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四次转了20000元人民币,是2021107171732秒转账

  (6)被害人刘洁陈述:我在抖音上面刷到一个贷款的广告(现在已经找不到这段抖音了),广告上有链接地址,我点击后下载了一个贷款的APP,名字叫:2021,围标是一个W目标,上面写的是微粒贷,我在这个APP上面申请贷款,但是提现的时候提现不了,显示银行卡错误,我就在APP里面联系客服,客服让我在苹果商城下载secret,让我注册了一个secret账号,账号liujie75,添加了一个业务员001的账号,账号kaoluyixia6597,对方说要交纳保证金,我转账后提现还是不行,对方说我私自提现,导致被二次冻结,让我继续转账,我转账过去后,对方还说要转账,我发现被骗了,我就打110报警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只有下载的secret软件里面,对方业务员001的账号,账号ekaoluyixia6597。第一笔转账时间:20xxx17:41:25,金额:5000元,由四川农信银行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名:刘洁,向招商银行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名:陈昭阳。第二笔转账时间:20xxx19:28:20,金额:15000元,由四川农信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名:刘洁,向中国工商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名:曾庆生。下载的secret软件是对方让我在苹果应用商城下载的。

  (7)被害人谭桂芝陈述:202110710时许,我在一个类似于“58同城”的兼职软件上看到一条兼职信息,就点击那个信息进去,下载了个叫做“大象”的app,我用手机号码在“大象”注册账号以后就直接登录了,之后就有人添加我的“大象”好友,并问我是不是要做兼职,他跟我介绍了他们的兼职模式,就是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选择商品再线下代付,按照代付的金额按比例给我发放佣金。我先是试着做了几单小金额的,对方给了我一个网站,让我登录他们的提现平台结算佣金,我下载以后按照他说的流程登录以后,他也按照之前说好的给我返还了佣金,10716时许,我再次找对方接单时对方说派给我的是个2连单,要把两次任务做完才可以给我返还佣金,他先是派给我一个2889元的代付单,并给了我一个银行账号,当时我看到金额比较大,有点不敢接,他一直在劝我,我一想前面的他都给我结算了,应该不会骗我,就用手机银行给他转了2889元过去,之后他又给我派第二单,金额是1610元,我转过去以后就在提现平台上提现,对方跟我说我输入的银行卡卡号错了,需要更改用户信息,要重新做一次任务才可以提现,接着他又给我派了几单,我当时没有钱,就在网上借了一些钱,并分三次转给了他(3888元、9088元、5200),之后我再去提现,他又说我是一次性提现的,他已经让系统将我提现的金额回流到了提现平台上面,要我10810时再找他处理。10810时,我再联系对方,他要我重新在他们提现平台上面申请一个账号,之后还要做一次认证单,因为我钱不够,对方还说可以帮我交一部分,我只要代付11000元就行了,他还跟我说这些任务都是有佣金的,任务完成以后佣金可以把我在网上借款的利息抵掉,我就又分两次给他转了11000元过去(6000元、5000),转完以后对方又说要测试我的银行卡收款有没有问题,还要走几次账,我一听他说还要转钱,就打电话报警了。我共被骗了33675元。我一共向对方转账了7次,第一次是20211071646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2889元;第二次是20211071733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1610元;第三次是20211071748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3888元;第四次是20211072036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9088元;第五次是20211072052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5200元;第六次是20211081339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6000元;第七次是20211081531分,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5000元。对方的收款账户共7个:光大银行,户名:杨俊杰,卡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邮政银行,户名:黄添富,卡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招商银行,户名:陈昭阳,卡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农业银行,户名:李金胜,卡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浦发银行,户名:王世忻,卡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建设银行,户名:黄添富,卡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中国银行,户名:曹江胜,卡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我向对方转账的都是我建设银行的账户,户名:谭桂芝,卡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我只有对方的“大象”app账号:D某某某某某某某某、DX36xxx20。“大象”app的下载链接现在找不到了。对方给我的提现平台网站是102886.com。我的“大象”app账号:D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8)被害人田清海陈述:20211071358分的时候有一个号码为“057488689954”的电话给我打了电话,接通电话后对方告诉我他是京东金融的负责人,问我是不是需要借贷,因为之前我在京东白条上子找过借贷,所以我也没有这么怀疑,就回答到我是需要借贷,这个时候对方就在20211071412分的时候使用一个支付宝名为“2021加油”实名“孙海鹏”的支付宝账号加了我好友然后开始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对方就询问我要借贷多少?我就回到我需要借贷10000元人民币,然后对方就给我发送了一个叫“京东金融”的APP叫我下载,当我下载好APP后在里面也注册好了后,就发现“京东金融”APP里面虽然显示我已经借贷成功,但是借贷的额度不能提现,我就询问对方是什么情况,对方就告诉我说的卡号填写错误,需要我先联系他经理来进行操作,然后他又给我发送了一个叫“云桥办公”的APP叫我在这里面和他的经理联系,对方的经理就告诉我说需要我给他打钱,以此来接触冻结,然后我就给对方一个开户行为:招商银行,卡号为: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开户人叫陈昭阳转了900元人民币,当我转账过后再次操作还是无法提现,对方又以我其他步骤操作失误,需要继续给他转账,接着对方又叫我给一个开户行为:交通银行,卡号为: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开户人名叫纪博锋的人转了10000元人民币,后来又给一个开户行为:江西省XX社,卡号为: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开户人为:邵红亮的人转账了3000元人民币,当我转完之后对方总是以不同的理由要我汇款,我就觉得不对劲,然后我就到派出所来报警了。我总共被骗了13900元人民币。我就是在手机上使用银行转账给对方转的账。我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田清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9)被害人杨兴林陈述:20211007160654秒,我接到电话号码为:xxx某某某某的陌生电话,对方说需要网贷的话就加QQ:2851226510申请网贷,正好我也需要钱,我就用我的QQ2284155509,添加对方为好友,添加以后发现是一个名字叫做“中国华融专员”的QQ企业号,我就向他咨询了申请贷款的事情,对方简单的给我做了一下介绍,我就申请2万元贷款,申请后以后“中国华融专员”给我了一个APP的下载链接:b1.yewjua064.xyz,我复制了这个链接以后打开手机浏览器下载了这个APP并且安装,安装了以后看到这个APP叫做“华融消费金融”,后来我就在这个“华融消费金融“APP上按照对方教我的方式操作了借贷申请并提交,提交以后出来一个合同,合同显示上面的银行卡卡号不是我的,提现的时候就显示提现失败,银行卡错误,我就在QQ上问了“中国华融专员”为什么会提现失败,对方给我发了一个名字叫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账户认证及解冻贷款通知,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上面说我恶意骗取贷款,要我交纳贷款金额的百分之40%也就是8000元,否则将处以3年以下监禁,然后我就问“中国华融专员”他就跟我说因为我的银行卡不对,资金已经冻结,需要交纳20000元的百分之40也就是8000元保证金才可以解冻;然后我就用我的农业银行卡:XXXXXXXXXXXXXXXxxx78向“中国华融专员”给我的银行卡:XXXXXXXXXXXXxxx55,户名是“陈昭阳”的招商银行卡共一笔转账了8000元,转了以后我就到“华融消费金融提现,发现还是同样的问题,也是银行卡错误,资金冻结,我又询问了“中国华融专员”这次他跟我说,需要交纳28000元才可以解冻,我就来报警了。我转账的银行卡是一张用我身份证办理的农业银行的储蓄卡,卡号是: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我是在20211007175345秒向“中国华融专员”给我的银行卡:XXXXXXXXXXXX4055,户名是:陈昭阳的一张招商银行的银行卡转账的,一共转了一笔,金额是8000元,“中国华融专员”给我的发了一个下载链接bl.yewjua064.xyz,下载以后是一个名字叫做“急速审核版”图片是“华融消费金融”的APP

  (10)被害人刘龙陈述:202110712时许有打电话过来问我要不要贷款,我刚好想用点钱就同意了,之后对方让我添加了一个QQ号,对方又在QQ号上让我下载了一个叫“华融消费金融”的APP,在然后对方就通过QQ语音教我怎么操作借钱,我按步骤在APP上输入我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后,对方称我银行卡输入错误,我贷款的一万块钱被冻结了,方要我转4000元来解冻才能继续借贷,我就通过银行卡给对方转了4000元,之后我再次操作时对方又说我卡号输入错了这次需要给对方转过去14000元才能解冻,之后我就报警了。对方的手机号:xxxXXXX23QQ号:2851226487,招商银行户主陈昭阳账号是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华融消费金融”APP网址:b1.yewjua064.xyz

  (11)被害人成印陈述:202110715时许,我需要用钱,就通过手机下载了一个名叫“华融消费金融”的APP软件,在软件上我通过注册进行贷款,我通过QQ添加了一名客服,在操作到下款的步骤,系统提示我说我所输入的收款账户有误,对方通过QQ跟我说我的账号冻结,需要刷流水进行对账对方给我发了一个账号,叫我打钱,我第一笔给对方转了15000元,对方告诉账号可以正常使用了;我又正常进行操作,系统有提示我说提现超时,对方在QQ上跟我说需要二次对接解封时,我又向转了25000元,之后我还是没能贷出款,我就报警了。我分两笔向对方转账。第一笔是1554分,我向对方账号是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中国银行,持卡人叫:余龙转账15000元;第二笔是1756分,我向对方账号是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招商银行,持卡人叫:陈昭阳转账25000元。我的银行卡信息中国建设银行,卡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12)被害人孙宏友陈述:2021107日我在刷抖音的时候看到有贷款的信息,我然后我就加了抖音上的加好友信息,再我就通过支付宝加了对方好友,我跟对方说申请3万,对方说只能申请5万的,对方让我把姓名和手机号码发给他,他帮我审核,对方跟我说已经审核过了,给我发了一个链接,“xzxrk.y0yucucw.cn”,我点击这个链接下载了“京东金融”APP,之后对方让我在这个APP上输入邀请码55020,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收款银行卡,我的收款银行卡是我名下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卡号是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之后我就申请好后,我就问对方有无审核通过,对方让我自己留意APP内的审核信息,然后我就看了一下发现资金被冻结了,我就问对方怎么搞的,对方说我填错了收款银行卡的卡号导致资金被冻结,我看了一下APP里面的发现确实填错了一位数字,我问对方怎么办,对方说需要激活,让我转1000元让我备注一下,我名下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卡号是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给对方提供的一张招商银行卡,卡号是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陈昭阳)转了1000元,之后我就问对方可能提现了,对方说我没有备注,让我转20000元,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对方让我跟他们领导联系,给我他领导的微信,微信号是a10xxx742,然后我加了对方微信,对方直接跟我开语音的,让我想办法凑钱,不然冻结后,钱还是要让我还的,另外银行也会追究我法律责任,然后今天上午我凑了5000元,跟对方说我只能凑到这么多,对方让我转到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黄吴),然后我就用自己名下一种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给这张卡转了5000元,后来对方说我没有备注“认证”,让我再转20000元,于是我就报警了。对方的微信号是a1014433742,我的支付宝账号是177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微信号AQQ17718XXXX39

  (13)被害人李春泉陈述:2021107日上午9时许,当时我在梧桐香郡11-32号丰业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有个00852开头的电话联系我,向我推销贷款,后对方给了我qq2851194984,我就用自己的QQ224467336加了对方好友。后对方在QQ上给我我一个网址链接,我链接下载后是一个叫“中原消费”的贷款网站。登入后按照客服的要求填写了本人的相关信息和贷款30000元的申请要求,当天下午17时许。我接到客服的电话,对方称我接收账号错了一位数,贷款发不下来被冻结了。如果不及时接收,所贷款将被收回,但还是要你还,如果要解冻就要转9000元的认证金。我就用自己的交通银行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将9000元转到对方提供的中国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上,后对方称我操作失误需要我二次认证,还要我转39000元。我又用自己的交通银行账号向对方提供的招商银行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转账39000元后,对方称我超时了,如果要保留的话还要转3000元,我就用自己江苏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将3000元转到对方提供的中国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上,今天早上对方还要我转39000元解冻,我就知道被骗了。

  (14)被害人李艳红陈述:2021107日下午16时许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号码已经删除),问我说是否需要网上贷款,于是我就同意,对方就叫我下载一个京东金融平台,在平台里面并通过我的支付宝好友添加了一个自称是业务员的客服,支付宝账户:Z4P@163.com真实姓名:尚文泉,添加好友之后对方问我需要贷款多少金额,我说需要贷款10万元,然后对方就叫我按他们的步骤填写我的个人信息资料,填好我个人资料后大约过了五分钟我的审核通过,上面显示我的贷款金额有10万元,我就点击提现但是提现不出来,信息显示是我的银行卡有异常提现不了,常要我升级高级VIP会员才可提现,然后对方就给我发来一个招商银行账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名:陈昭阳。我就向这个账户转账了1698元钱,显示我正式加入了他们的高级会员,可是还是提现不了还是显示信息有误,叫我又加了一个昵称为:李想,支付宝账户:1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真实姓名:唐昊文,自称是平台经理是帮我处理故障的,对方跟我说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需要我给对方支付3万元钱进行操作,处理好到时会一起把这钱返还到我的账户上,我就没多想向对方给我发来的建设银行账户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名:巨正春的账户转了7500元,对方称待处理完了就可以提现,到了今天2021108日上午09时许,系统显示我的故障已经处理好了现可以提现,我就马上点去提现可是还是提现不出,信息显示叫我补交之前他们帮垫付的金额22500元钱才可以提现,这时我就意识到我是被骗了,所以来到派出所反映情况的。我一共被骗了9198元。我的支付宝账户:135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真实名字:李艳红。

  (15)被害人刘乐英陈述:2021105日上午11时左右我接到一个未知来电(号码:xxx019)问我需不需要贷款,我就问对方能有多少额度,然后对方告诉我最少都有20万额度,然后我问对方怎么申请,对方就让我添加对方的QQ(QQ号:508315707,昵称:陈倩)他在QQ上告诉我具体怎么申请,然后我就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下载了优金惠的APP,填写好我的个人信息以后,我就在APP里面申请了贷款,过了一会优金惠APP里面就显示我的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我就问对方怎么回事,对方就告诉我说因为我填写的信息和我的填写的银行卡账号信息不符,如果需要更改的话需要缴纳5000元的保证金,我就跟对方我要更改信息,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了一个银行账号(吉林银行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新卫天),然后我就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了5000元,我去提现然后里面显示二次冻结,然后我就去问对方怎么回事,然后对方告诉我,他们哪里还没有处理好。然后对方就告诉我如果需要解冻的话需要再15000元的保证金,然后我就跟对方说我要解冻,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一个华夏银行的账号(银行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杨候杰)转过去以后,然后对方就告诉我还需要一笔15000元的保证金,是一共有需要缴纳30000元的保证金,分两次转,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了一个中国银行账号(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席晨杰)给我,然后我就又往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转15000元,然后对方就跟我说跟我说可以,然后我就去APP里面点击提现,点击提现后,过了一会提现不成功,然后我就问对方怎么回事,对方就告诉我因为我的密码不完整,需要我缴纳45000元的保证金,但是要分两次转到不同的银行卡,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了两个银行账号(邮政储蓄银行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胡俊棋,工商银行账号: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杨兵,转过去以后,对方就说让我稍等一下,等下他会把之前我缴纳的保证金和贷款的钱一起转到我的银行卡里,我就说好,过了一会,对方就给我发了一个图片说因为转账金额过大,需要我再缴纳20000元的保证金,然后对方就跟我发了一个邮政储蓄银行的账号(账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周大桐)给我,然后我就转给对方,然后对方就说还是不够还需要我在转20000元给对方,然后我感觉不对,我就让对方把对方的身份信息发给我,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了一个叫李适仲的身份证照片(身份号:XXxxx19.),然后对方就说要我保证到后面一起副除,我跟对方说好,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了一个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账号(账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徐莉莉)给我,然后我就又给对方提供的账户转了20000元,转过去以后对方就说因为我的征信有问题,需要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然后对方就给我发了招商银行的账号(账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陈昭阳)然后我就给对方转了20000元,转过去以后对方就说还是不够,还需要我缴纳25000元的保证金,然后对方就给发了一个招商银行的账号(账号: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户主是陈昭阳),然后我转了给对方,转过去以后对方说不够,还需要再缴纳38888元的保证金,我就没有转了,直到今天我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我才知道被骗了。我一共转了9笔,一共被骗了165000元。

  (16)被害人刘银凤陈述:20211007日下午5点左右,我自己在应用商城下载了一个“花鸭借钱”APP,我就填写了信息,之后我就接到了一个男的用0085261372420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是不是需要贷款,我说是的,然后他告诉了我一个QQ2851556544让我加他,加了他之后,他就给我发了一个连接b1,yewjua064.xyz,我点进去后就下载了一个叫“急速审核版”APP,我就注册了信息,我和他说我需要15000元的贷款,他就在“急速审核版”开通了15000元钱的额度,我提现的时候,页面显示我银行卡填写错误,我就去找客服,他告诉我需要50%的认证金,给了我一个银行卡我就给他转了7500元钱,我就去APP提现了,发现还是提现不了,我联系客服,他说需要我转所有资金的二倍给他,帮我解冻账号,我就向他发给我的账户转了22500元钱,客服告诉我需要转二次才能解冻,我就继续往他发我的账号转了22500元钱,他就告诉我可以提现了,我就去APP提现了,页面就显示提现异常,之后有个自称是客服经理用QQ语音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需要转52000元钱会给我强制解冻,我就感觉被骗了,就来所里报警了。我一共被骗了52500元钱。我都是通过网银转账的。第一笔7500元是通过我的农业银行xxx3户名陈昭阳的招商银行xxx5账的;第二笔22500元是通过户名谢站营的农业银行卡XXXXXXXXXXXXXXXXxxx57向户名史宣兵的中国工商银行xxx7账的;第三笔22500元是通过户名谢站营的农业银行卡62xxx57向户名陈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9账的。

  (17)被害人王开欢陈述:2021107日下午13时左右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一名自称是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问我有没有贷款需求,刚好我当时在开网店,需要资金周转,对方就在电话提供了他的QQ号,让我加他的QQ,我加了以后,对方就先发了一个网站链接:http//3vu7p.aodji18.top/fdF2i,让我先下载一个叫“中原消费”的APP,我下载好以后,对方就给我发QQ语音,让我全程不要挂电话,于是我就在对方教我的操作模式下,进行贷款,等我申请完以后,对方告诉我,我的资金被冻结了,让我自己看一下是我哪个步骤做错了,我就发现,我当时输入的银行卡账号输错了一位,对方就开始给我说需要缴纳5000块钱的保证金进行资金解冻,解冻以后才能继续贷款,并且这5000也会退还给我,而且还给我发了一张银监会相关截图给我看,我觉得这个就是真的,于是我于1820分许在家中通过手机银行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卡号转账5000元,随后过了几分钟,对方又称我账户被冻结了,需要再转10000元去解。对方的电话号码xxx某某某某,QQ2851173580,对方自称是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我的银行卡号XXX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中国农业银行)王开欢。对方的银行卡号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招商银行,陈昭阳),一共分一笔向对方转账,转账5000元。

  4.被告人陈昭阳的供述与辩解(共供述4):我想跟孙晨辉借钱,他问我银行卡能不能用?我说可以,他说等他过来当面说。他来到楼下以后,他说认识几个人,提供银行卡走流水,小公司为了逃税省钱用一次1000元。2021106日孙晨辉给我推的微信“程”,2021107日在程和他的朋友开车过来带我去威尔俊酒店开1525号房,开好房之后“程”拿房卡带我去房间,一直到下午两三点左右来了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看起来27岁左右,他们来了以拿我手机转了几块钱并且提款试了试,所有的事确认好以后用微信给某个人发了微信说没问题可以拉群了。直到下午4点左右说群拉好了可以操作了,然后把每一笔钱走的都不大,每次都要我刷脸确认,然后反复操作到下午7点左右大概走了93万人民币,一直到下午7点左右招商银行卡做完以后他们说可以了。

  5.辨认笔录2份:被告人陈昭阳能够辨认出微信昵称“程”的嫌疑人田磊超和“程”的朋友田元浩。

  620211117日辨认笔录1份:被告人陈昭阳对在威尔俊酒店操作转账银行卡时使用的场地进行了辨认。

  ()、量刑证据:

  1.无犯罪记录证明,被告人属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2.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上述证据客观真实,相互印证,证明了被告人陈昭阳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昭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查证属实涉及17名受害人被骗资金共29.6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被告人陈昭阳无犯罪前科,属初犯、偶犯,其本人自愿认罪认罚,归案后委托亲属退赔受害人部分损失,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其本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其犯罪使用的手机一部、账号为X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招商银行卡一张予以没收,被告人退赔的25000元根据其指定的退赔对象由公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高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昭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执行,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1117日起至2022616日止),并处罚金5000元。

  二、对被告人陈昭阳犯罪使用的手机一部、账号为XXXXXXXX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招商银行卡一张予以没收;被告人陈昭阳退赔的25000元人民币由公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高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长 左圣勇

员 屈振江

人民陪审员 曹福全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员 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