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华北地区/北京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专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裁定书

【审结时间】:2017/11/21 0:00:00

天津亚克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刃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亚克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411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益雄,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上海刃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3131号1幢1层1125室。

法定代表人:朱壮丽,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炜,上海德载中怡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天津亚克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克公司)与被告上海刃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刃游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7日立案。

原告诉称

亚克公司诉称,2015年5月1日我公司、刃游公司与北京乐宣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乐宣公司重庆分公司)签署了《手机游戏授权独家代理与运营协议》(以下简称运营协议),刃游公司负责研发《斗战乾坤》游戏,刃游公司授权我公司享有独家发行、销售和运营该游戏的权利。运营协议签署后,我公司向刃游公司支付了320万元款项,但刃游公司向我公司交付的游戏封测版本存在诸多问题,经修改完善后亦未达到内测评级A级标准,导致游戏最终无法上线运营。刃游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运营协议,故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刃游公司向我公司返还320万元已付款项,判令刃游公司支付上述款项自2017年6月2日起至全部返还完毕之日的利息。

经审查,本案为涉及计算机软件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涉及计算机软件民事第一审案件应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人民法院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长崔树磊

审判员裘晖

代理审判员谭雅文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