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特殊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层级】:中级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专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裁定书

【审结时间】:2017/12/6 0:00:00

周昊与北京厚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昊,女。

被告:北京厚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C座7层C7-7010号。

法定代表人:崔鹏。

审理经过

原告周昊诉被告北京厚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7日立案。原告周昊于2017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昊的撤诉申请基于自愿且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昊撤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计二十五元,由原告周昊负担(已交纳)。

审判人员

审判长邓卓

审判员章瑾

审判员宋鹏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任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