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东北地区/辽宁省/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其他文书

【审结时间】:2024/7/23 0:00:00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2024)辽0681执2438号

刘某某、王某某:

刘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625元,执行费16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某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