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1,男,1957年10月23日生,汉族,下岗职工,住全南县。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2,男,1962年10月13日生,汉族,下岗职工,住全南县。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3(曾用名黄卓平),男,1971年8月26日生,汉族,务工,住全南县。
以上三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赖玉中,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4,女,1959年10月14日生,汉族,退休职工,住全南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5,女,1966年2月22日生,汉族,退休职工,住全南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6,女,1969年9月30日生,汉族,无业,住全南县。
以上三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辉,江西宋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7,男,1952年7月27日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全南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8,男,1955年10月1日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全南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9,女,1950年9月27日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全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