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1,女,1953年4月26日出生,住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刘某1之子,住海淀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2,女,1959年6月20日出生,住海淀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3,女,1962年4月9日出生,住海淀区。
三位上诉人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向杰,男,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4,男,1948年9月15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卫东,男,北京市浩东律师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乃某,刘某4之妻,住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