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璐瑶,女,2005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法定代理人:徐某,男,1984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系原告徐璐瑶父亲)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英,安徽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芳玲,安徽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
被告:白博敖,男,2006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法定代理人:白某,男,1978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白博敖父亲)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培振,安徽安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泉县邢塘街道牛庄小学,住安徽省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牛庄街上路北。
负责人:牛颍,任校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鹏鑫,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铭,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泉县邢塘街道中心学校,住安徽省临泉县城姜尚大道北段路西育才小学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12217790720312。
法定代表人:王治云,任校长。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公司,住所地安徽省临泉县老S102省道北侧(回民公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1744869251L(1-1)。
负责人:余勇,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勇,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建周,该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