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姚某1,女,1946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委托代理人俞正阳,杭州市之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2,女,1950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3,女,1952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4,女,1955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5,女,1958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6,女,1960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7,女,1963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戚某,女,1948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8,男,1970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
委托代理人高诚、徐海剑,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9,女,1974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萧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