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景杰,男,汉族,1972年7月23日出生,住鹿邑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玉飞,男,汉族,1995年9月22日出生,住鹿邑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梦梦,女,汉族,1996年5月5日出生,住鹿邑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效林,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鹿邑县供电公司,地址:鹿邑县正源大道北段171号。
负责人:张卡,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涛,该公司工作人员。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尚承君,系该公司法律顾问。代理权限:一般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