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一审被告):宁某,男,1952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光小区11幢401室,现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洪彩,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1,男,1976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青田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2,男,1978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青田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3,男,1981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青田县。
一审原告:赤某(AKAHOSHINENEKA,曾用名:宁慧),女,1978年11月10日出生,日本籍,住日本东京都涉谷区惠比寿三丁目45番,现住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