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一审被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秦敏。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以忠,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黄雄枝,男,1949年5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贺州市八步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张丽红,女,1980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贺州市八步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黄某1,女,2005年8月7日出生,汉族,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黄某2璨,男,2013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贺州市八步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涵,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祥期,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