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诉机关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山霞,女,1992年9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1月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被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刘洋,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危敏,女,1991年11月6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密市,汉族,大学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6日被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李雨其,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夏会且,化名夏会丹,女,1991年2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1月4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被逮捕。现在押。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亚飞,男,1992年2月28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1月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被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潘晋,江苏勤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成伟,男,1991年5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鹤壁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26日被逮捕。现在押。
原审被告人王肖振,男,1993年9月27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26日被逮捕。现在押。
原审被告人姬文涛,男,1990年1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2月26日被临时羁押于温州市看守所,2016年3月3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3月18日被逮捕。现在押。
原审被告人胡孟杰,女,1992年11月26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1月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阿梅,女,1990年1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杞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元元,女,1993年3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换灵,女,1990年1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2月1日被临时羁押于河南省周口市看守所,2016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26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余新乐,男,1991年12月14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6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李超华,男,1993年4月23日出生于河南省鹤壁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6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马立志,男,1997年7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超,男,1994年9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中牟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6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刘永丽,女,1993年3月26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胡明明,女,1990年10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1月4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被逮捕。现在押。
原审被告人柳俊霞,女,1991年6月18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3月18日被逮捕,2017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葛卫省,男,1989年9月1日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2月28日被临时羁押于山东省荷泽市看守所,2016年3月1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3月18日被逮捕,2017年4月27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永升,男,1993年5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叶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1月4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梁珂珂,又名梁珂,男,1989年3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正阳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董丹萍,女,1992年7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2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留记,男,1992年10月22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初中文化,押运员。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宋建民,男,1996年1月22日出生于河南省中牟县,汉族,高中文化,保险业务员。因本案于2016年1月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0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夏志萍,女,1993年3月27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县,汉族,大专文化,售楼员。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徐秋菊,女,1993年4月26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本科文化,学生。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2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姚蒙蒙,女,1993年1月14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学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李强,男,1992年7月2日出生于河南省正阳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4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余远远,女,1993年1月18日出生于河南省正阳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姬帅,男,1997年9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初中文化,销售员。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赵吉鑫,曾用名赵自乾,男,1985年10月20日出生于河南省长垣县,汉族,本科文化,文员。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0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1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赵龙旭,男,1990年10月16日出生于河南省登封市,汉族,大专文化,雕刻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22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坤明,男,1990年7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杞县,汉族,大专文化,厨师。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3月8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李海洋,男,1993年10月10日出生于河南省夏邑县,汉族,高中文化,投资顾问。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赵展,男,1994年2月25日出生于河南省永城市,汉族,本科文化,学生。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鲍献亮,男,1990年4月6日出生于安徽省寿县,汉族,本科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刘海龙,男,1991年10月1日出生于广西省贵港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王东,男,1992年10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夏邑县,汉族,大专文化,务工人员。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6日被临时羁押于湖北省武汉铁路公安处,2016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秦银福,男,1997年9月27日出生于陕西省陇县,汉族,初中文化,厨具维修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张可可,女,1989年9月17日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李建康,男,1991年2月25日出生于河南省杞县,汉族,大专文化,健身教练。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