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申请人:孙启海(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11月9日出生。
孙启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1月15日进行了研究,本案现已办理终结。
孙启海通过淄川区人民法院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申请理由为:孙启海于2009年7月9日被于荣发驾车逆行撞伤致残。淄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于荣发赔偿孙启海损失56087.11元。孙启海车祸重残,妻子患精神分裂,XX开胸腔手术后,XX疗伤,负债累累,家庭生活困难,请求司法机关予以救助。孙启海提交了以下材料:1、孙启海的身份证复印件。2、孙启海所在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七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证明孙启海遭遇车祸,生活不能自理,无其他生活来源。3、孙启海的司法救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