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申请人:易新中(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12月18日出生。
司法救助申请人:易彪(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93年1月1日出生。
司法救助申请人:易秉燕(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90年8月25日出生。
易新中、易彪、易秉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1月15日进行了研究,本案现已办理终结。
易新中、易彪、易秉燕通过张店区人民法院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申请理由为:申请人易新中之妻,申请人易彪、易秉燕之母李启平于2014年5月在张店区打工时因车祸身亡,至今未得到解决。XX症,欠下大笔债务,家庭十分困难,请求司法机关予以救助。易新中、易彪、易秉燕提交了以下材料:1、易新中、易彪、易秉燕的身份证复印件。2、易新中、易彪、易秉燕所在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滴水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XX症用去医疗费用10多万元,大多数向亲戚朋友借,家庭十分困难,属农村贫困户家庭。3、易新中、易彪、易秉燕的司法救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