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汪合群,女,1985年11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广水市,汉族,大专文化,经商,户籍地为湖北省广水市,住安溪县。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1月23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2018年1月3日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同年3月22日被本院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家。
辩护人赵志强、陈志当,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洪勇添,男,1993年2月6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安市,汉族,大专文化,务工,户籍地为南安市,住安溪县。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1月23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2018年1月3日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同年3月22日被本院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家。
被告人黄水龙,男,1981年10月14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安市,汉族,大专文化,务工,户籍地为南安市,住安溪县。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12月8日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现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2月2日因被安溪公安局办理监视居住,2018年1月3日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监视居住,同年3月22日被本院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家。
被告人李满云,女,1986年10月15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大专文化,经商,户籍地为安溪县,住安溪县。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1月24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2018年1月3日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同年3月22日被本院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家。
被告人林万益,男,1991年9月12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安市,汉族,初中文化,经商,户籍地为南安市,住安溪县。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1月24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2018年1月3日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同年3月22日被本院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家。
被告人苏淑华,女,1984年12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安溪县。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1月24日被安溪县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2018年1月3日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同年3月22日被本院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