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庭审理查明:江苏尚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开办人邓某某、刘某丙、李元某预谋在2017年度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通过组织考生作弊牟利,后纠集被告人董垒垒、刘某甲、刘某乙、李某某先后参与。邓某某、刘某丙、李元某以“考试包过”诱惑联系了60余名考生,并收取约十几万元的费用后,购买了作弊使用的信号发射器和接收器无线设备。2017年9月14日,邓某某纠集四被告人等人到达济南,将被告人董垒垒、刘某乙分为一组,将被告人刘某甲、李某某分为一组,其中安排李某某驾车,并将作弊考生名单、信号发射器、电子接收器分别发放给被告人董垒垒、刘某甲、刘某乙。三被告人根据名单中的联系电话,分别给作弊考生雷某某、邢某某等人送交电子接收器,并在山东交通学院、山东蓝翔技校等考点安装了信号发射器。9月16日,在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开考期间,李元某将非法获取的考试答案发送给邓某某,邓某某再将答案通过信号发射器传送至考生的电子接收器上。在考试期间,部分作弊考生被监考人员发现。被告人的行为致使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答案在考试期间泄露。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认定,“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经江苏省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认定,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试卷、标准答案为绝密级国家秘密。当晚,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董垒垒、刘某甲、刘某乙、李某某抓获,并扣押电子接收器6个、信号发射器4台。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共同作案人邓某某的供述证明:江苏尚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是他和李元某、刘某丙三个人合伙开办。2017年6月,他们决定在2017年度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通过组织考生作弊牟利,后通过微信群、朋友圈、QQ空间发布“一级建筑师培训保过,不过退款”的广告,联系到62名学生到济南考试,每名学生收取3000元到30000元不等,一共收到19万元左右,其中李元某负责搞考题答案,刘某丙负责收学员学费,他负责购买作弊用的无线设备。他将组织考试作弊一事告诉刘某乙、刘某甲、董垒垒、李某某,并于2017年9月14日,和四被告人及乔宝玉到达济南,次日,他将需要发接收器的考生名单打印出来分发给其他人,他和乔宝玉一组、刘某乙和董垒垒一组、刘某甲和李某某一组给学员送接收器,每组分别负责几个考点,将相应的发射器安放在考点学校周围的隐蔽地方。9月16日10点左右,李元某发送了考试答案,他通过短信的方式利用发射器发到学员的“橡皮”接收器上,考生打开开关就可以看到。当天下午他用同样的方式给学生发答案。9月17日早上,他联系不到四被告人,就知道出事了,遂逃离。
2、共同作案人刘某丙的供述证明:他和邓某某、李元某三人合伙开办江苏尚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6、7月份,他与邓某某商量组织在一级建筑师考试中作弊牟利,后通过网络发布“一建考试培训包过,不过退款”的招生广告。公司共招收了60多人,共计收了19至20万元。邓某某用其中的3万元钱购买考试作弊设备答案发射器和橡皮接收器。2017年9月14日,邓某某带着乔宝玉、刘某甲、董垒垒、李某某、刘某乙到济南,将这些橡皮接收器发放给考试的学生。9月15日邓某某带着其他五人发放橡皮接收器,并把发射器安放在考点周围隐蔽的地方。考试过程中李元某把答案发给邓某某,邓某某通过发射器将答案发到学员手中的接收器里。
3、共同作案人李元某的供述证明:他和刘某丙、邓某某三个人合伙开办江苏尚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7月他刑满释放后回到徐州,邓某某等人的朋友圈都在发“一建考试包过,不过退款”招生宣传广告,他知道是通过组织考试作弊的方式牟利,他负责购买了一建考试的答案,于9月16日考试当天上午10时许他把答案通过QQ发给了邓某某,邓某某通过作弊器材发给学员。
4、共同作案人乔宝玉的供述证明:2017年8月初,邓某某让他到徐州工作,9月9日邓某某告诉他说济南有一场一级建造师考试,让他去济南帮忙给考生发放考试作弊器,他答应后于9月14日晚上和邓某某、刘某乙、董垒垒、刘某甲、李某某驱车到济南,分为两两一组发放考试答案接收器“橡皮”,李某某和刘某甲一组,董垒垒和刘某乙一组,他和邓某某一组,邓某某有一张大名单66人,给他的学员名单上有22人,都是济南交通学院考点的考生,他按名单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约好学员取接收器“橡皮”,发放完后他就回去休息了。
5、证人孟某某的证言证明:她是刘某丙的妻子。刘某丙、邓某某、李元某三人合伙开办江苏尚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她帮忙记录一下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等。2017年6、7月份之后,公司组织考生在一级建筑师考试中作弊,朋友圈里转发“一建考试培训包过,不过退款”的招生广告,联系考生作弊。期间邓某某支付宝共转账6个人3万元的报名费让她记账;让她分两三次转3万多元给济南一家代报名公司作为代报名费用。
6、证人闫某某的证言证明:2017年3月上旬,他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个一级建造师包过的微信号,对方自称尚铭教育培训机构,专门负责一级建造师培训,包过要先交5千元,剩下3万元等成绩出来后付款。经过商量,4月上旬他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路边给对方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本科毕业证扫描件时现金支付给对方500元。9月9日对方给他打电话让他打印准考证,9月15日20时许他到济南后对方将一个橡皮大小的设备送到他居住的酒店,并说开考40分钟左右用这个设备接收考试答案。上午他在蓝翔技校考试时将设备放在笔袋内带入考场,但没有接收到答案,对方说设备接收器被公安机关拿走了,他就将作弊设备扔了。他还帮他的朋友戴森也交了5000元报名费,他听戴森说上午收到答案了,但显示的答案不是按照答题顺序来的,比较乱,需要自己对题目。
7、证人邢某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明:他在网上通过中介联系到尚铭教育公司,对方说是专业做培训的,保证一建考试通过,总费用8万元,需要先交4万元,剩余的4万元考试通过后交齐。5、6月份时对方给他一个账号,他转账4万元。考试前4、5天对方让他提供准考证号,并说近期送来一套设备,9月15日20时许有二名男子开车将一个橡皮大小类似传呼机的设备给他,并说这个设备考试期间可以自动接收答案。在蓝翔技校考试时他将设备揣在裤子左侧口袋带进考场,10时30分左右接收到答案,他按设备上的按钮时看到上面都是文字信息,然后被监考老师抓住。经辨认,给他送作弊设备的人是董垒垒。
8、证人任某某的证言证明:他在蓝翔技校门口看到贴的小广告“一建考试包过”,还有一个微信号,他想走捷径,便加了对方微信,对方说收费3千元,会给他一个设备考试时接收答案。9月15日,他打车到蓝翔技校校门东边的路边,给了对方3000元现金,对方给他一个橡皮大小的设备和说明书,并称开考20分钟左右可以自动接收答案。他在蓝翔技校考试时将设备放在笔袋带进考场,上午带进去后开考一个半小时收到答案,后被监考老师发现了。
9、证人雷某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7月初他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个叫尚铭教育的公司,对方说可以提前弄出一建考试答案,承诺考试包过不过退款,先付2万元,通过后再交4万元。7月6日他给对方户名董垒垒账户转账2万元。9月15日21时许对方将橡皮大小的设备送给他,说开考半小时后打开开关可以自动接收答案。他在蓝翔技校考试时将设备揣在裤子右侧口袋带进考场,10点左右看到设备没有接收到答案就放弃了,监考老师发现后他就将设备交给老师了。经辨认,给他设备的人是董垒垒。
10、证人李某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明:他在2017年9月16日蓝翔技校考点的国家一建考试监考,发现一名考生左手攥成一个拳头,还有些发抖,还有抄题的动作,他便开始注意这个考生,后他又找到一个金属探测仪,将探测仪接近考生拳头的时候,探测仪开始震动,他便判断其手里有东西。他让这名考生将手里的东西交出来,是一个橡皮状带有液晶显示屏的作弊器,作弊器上有答案,他便将这名考生交给考试中心的负责同志。经辨认,作弊的考生是任某某。
11、证人胡某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明:他在2017年9月16日上午蓝翔技校考点的国家一建考试监考时,发现了一名持橡皮状带有显示屏的作弊器的考生,将这名考生交给考试中心的人处理。下午监考过程中,他还将持着橡皮状的作弊器的一名女性考生抓住。经辨认,上午作弊的考生是雷某某。
12、证人詹某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明:他在2017年9月16日上午蓝翔技校考点的国家一建考试监考中,发现一名男考生从裤子兜里掏出一个东西看,他走过去让对方把手里的东西交出来,对方将一个橡皮状的作弊器交给他,作弊器显示器上有答案,他便将这名考生交给考试中心处理。经辨认,作弊的考生是邢某某。
13、证人赵某某的证言证明:她在2017年9月16日上午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监考时,发现并抓住了一名叫杜朝刚的考生持有橡皮状的电子接收器作弊,她将考生和作弊器一起交给了考试中心的老师。
14、书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函证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15、书证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考场资源表证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情况。
16、书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作弊检材鉴定意见书证明:检材中包含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卷的相关内容,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17、书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证明:江苏尚铭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绿地世纪城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
18、书证孟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证明:孟某某的支付宝账户接收考生款项的情况。
19、书证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四被告人在考试期间电话联系及于2017年9月16日考试当天在微信群内关于考试作弊的聊天情况。
20、书证作弊人员名单证明:被告人组织联系考生考试作弊的60余人的姓名、
21、书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证明:董垒垒、任某某、雷某某、邢某某在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有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橡皮的作弊行为。
22、书证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物品照片、作弊器使用说明证明:公安机关在董垒垒处扣押电子橡皮1个,在刘某乙处扣押电子橡皮5个、信号发射器3台,在刘某甲处扣押信号发射器1台及电子橡皮作弊器使用说明。
23、书证受案登记表、发破案经过、抓获材料证明:本案案发及抓获被告人董垒垒、刘某甲、刘某乙、李某某的经过。
24、书证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明:被告人董垒垒的前科情况。
25、书证户籍证明、表现材料证明:被告人董垒垒、刘某甲、刘某乙、李某某的自然身份情况。
26、四被告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