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诉机关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章培强,男,1990年11月12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绍兴市上虞区。因本案于2017年10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8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厉海波,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钱明,男,1972年5月22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绍兴市上虞区。因本案于2017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8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王超,男,1992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睢宁县,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江苏省睢宁县。因本案于2017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秦耀锋,男,1981年3月26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绍兴市上虞区。因本案于2017年10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