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中南地区/湖北省/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网络域名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裁定书

【审结时间】:2017/10/26 0:00:00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阙聂正网络域名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新兴街东侧。

法定代表人:耿君彩,总经理。

被执行人:阙聂正,男,1989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务工,住湖北省广水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阙聂正网络域名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阙聂正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程建国

审判员高秉

审判员胡跃先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