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史正林,男,1982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大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行,贵州黔信(毕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仁吉,贵州黔信(毕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涛,男,1983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肥城市。
第三人:深圳市互联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68号佳嘉豪商务大厦18C。
法定代表人:刘春成,该公司执行董事。
第三人: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99号5栋地下A区。
法定代表人:马颂新,该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