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廖海生,男,1963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复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林晓霞,女,1983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溪县。
申请执行人:张华春,男,1970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将乐县。
申请执行人:张玉秀,女,1974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将乐县。
申请执行人:余天有,男,1973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将乐县。
被执行人:江昭敏,男,1966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泰宁县。
被执行人:三明市正源酒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黄舟坊三官堂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430662827613F。
法定代表人:江昭敏。职务: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