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人(被执行人):薄立明,男,1971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住所地:沈阳市皇姑区。
负责人:杜绍连,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姜亮,男,1971年7月18日出生,汉族,该行员工,住址:沈阳市皇姑区。
委托代理人:崔彬彬,女,1981年5月28日出生,汉族,该行员工,住址:沈阳市皇姑区。
被执行人: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
法定代表人:薄立明,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沈阳小韩村农业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
法定代表人:王心智,该合作社董事长。
被执行人:沈阳靓马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
法定代表人:高书元,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王心智,男,1955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岳英丽,女,1958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何海林,女,1976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杨子龙,男,196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王斌,女,1973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皇姑区。
被执行人:薄立明,男,1971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徐艳铭,女,1973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赵洪军,男,1974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乔丽新,女,1975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李勇,男,1973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被执行人:何海林,女,1976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