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3日19时40分许,被告人张栋应邀到蕲春县漕河城区齐昌大道“汉口佬”夜市摊吃饭。因王某向其索要“三角”债务,双方发生口角引发揪打。王某拿起一把红色塑料凳子砸向张栋头部,致使张栋头部右侧受伤。随后,被告人张栋从车内拿出一把匕首赶至现场捅王某,被现场人员劝止。被告人张栋因心里有气,便驾驶其停在路边的广汽本田越野车(车牌号鄂J×××××)直接冲向“汉口佬”夜市摊门前雨篷内,将在场正在吃饭的叶某1、何某1、张某(孕妇)、周某1等人撞伤。经鉴定,被害人叶某1、何某1、张某构成轻伤一级,周某1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栋于2017年7月3日晚22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已赔偿周某1损失1600.00元,取得了周某1的谅解。
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叶某1受伤后,于2017年7月4日至7月14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74444.18元,出院医嘱全休一个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分别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9日、9月24日至10月4日在蕲春县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17226.71元,门诊治疗花费医药费456.88元。2017年7月9日的出院医嘱休息三个月。
上述事实,有控辩双方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
1、物证
涉案鄂J×××××广汽本田越野车照片。
2、书证
(1)张栋户籍信息一份。证实被告人作案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张栋到案经过一份。证实其于2017年7月3日22时到公安机关投案。
(3)扣押物品清单两份。证实从张栋处扣押了鄂J×××××号汽车一辆及砍刀一把。
(4)张栋的诊断说明书一份。证实诊断结果为头部外伤,右侧头顶部皮肤挫裂伤。
(5)张某的诊断说明书一份,附伤情照片四张。证实张某诊断结果为左肱骨中下段开放粉碎性骨折。
3、证人证言
(1)王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7月3日晚,王某和何某1、叶某3等人在蕲春县漕河镇百佳夜市城“汉口佬”餐馆吃饭。张栋后也来到“汉口佬”餐馆,双方为钱的事发生吵打。张栋走后没一会儿王某听到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看到张栋开着一辆黑色越野车朝他们吃饭这桌人撞过来,将他们这桌人基本都撞倒在地,造成叶某1、何某1等人受伤。
(2)陈某的证言:证实陈某在“汉口佬”餐馆包厢吃饭时,透过包厢的玻璃看到外面有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撞到了王某等人吃饭的桌子上。陈某出门看到叶某3倒在车头,车头的地上流了一摊血,张某倒在地上,嘴里喊着手断了。张栋开的车是一辆黑色的广本越野车,车牌号为鄂J×××××。
(3)翁某的证言:证实案发当晚其看到一群年轻人推搡,过了一会一台黑色越野车将四五个人被撞倒在地上的事实。
(4)余某、胡某、叶某2、卢某的证言:证实2017年7月3日晚,张栋和王某发生打架以及张栋开车撞伤他人的事实。
4、被害人陈述
叶某1、周某1、张某、何某1的陈述:证实其和朋友在“汉口佬”夜市摊门前雨棚吃饭时,被张栋开车撞伤的事实。
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张栋的供述:张栋在“汉口佬”夜市摊与王某发生纠纷。张栋开着本田缤智越野车冲到“汉口佬”夜市摊的雨棚里面,雨棚里除了王某的那一桌人外,还有四桌人在吃饭,每个桌子上有3~5人不等,其都不认识。张栋当时开着车朝王某撞去,把王某桌上的几个人撞伤了。开车冲向雨棚时,其当时头是懵的,没有想那么多。
6、鉴定意见
(1)蕲春铭鉴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的蕲铭医临鉴字[2017]17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实被鉴定人叶某1右侧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2)蕲春铭鉴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的蕲铭医临鉴字[2017]17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实被鉴定人何某1左侧额顶部、右侧额部硬膜外血肿,伴左侧顶骨骨折、冠状缝增宽,左侧额颞叶、右侧顶叶多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颞顶部头皮血肿,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3)蕲春铭鉴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的蕲铭医临鉴字[2017]qw3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实被鉴定人周某1腹部及左臀部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4)蕲春铭鉴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的蕲铭医临鉴字[2017]18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实被鉴定人张某左肱骨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5)蕲春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蕲)公(司)鉴(法)字[2017]15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实被鉴定人张栋头皮裂创,损伤程度轻微伤。
7、勘验、辨认笔录
(1)蕲公(刑)勘[2017]043号现场勘验笔录一份,附现场勘照片12张。证实勘验地点为蕲春县齐昌大道百佳夜市汉口佬夜市摊。现场可见一辆黑色本田-缤智越野车,车牌号鄂J×××××,停在夜市摊雨篷下方水泥门槛前,车头朝东(夜市摊方向),车头处周围的地面上均是装饭的餐桌、椅子和餐具,其中车头正前方的地面上可见一摊血泊,车辆右前方保险杠可见一长15cm的裂痕,前保险杠有多处明显的蹭擦痕迹,在该车辆上搜出一把黑色砍刀刀套。
(2)张某辨认出张栋是在“汉口佬”夜市摊开车撞伤自己的人。
(3)叶某1辨认出张栋是在“汉口佬”夜市摊开车撞伤自己的人。
8、视听资料
监控视频光盘一张。证实案发经过。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交的证据
1、叶某1提交的证据
(1)叶某1户口本复印件。证实其主体身份适格。
(2)叶某1住院病历、用药清单。证实其受伤情况。
(3)叶某1住院结算证明,医药费发票。证实其治疗的费用。
(4)出租车发票。证实其交通费。
2、张某提交的证据
(1)张某身份证复印件。证实其主体身份适格。
(2)张某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药费发票。证实其受伤及治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