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3日,被告人陈某某在其父亲坟地里栽种了十棵小油松,怕牲畜破坏小油松,将拌有“3911”农药的玉米粒撒在坟地里,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志。同年4月11日13时许,李铁柱放羊经过被告人陈某某父亲坟地时,羊误食拌有“3911”农药的玉米粒,导致38只羊死亡。经静乐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38只绒山羊总价值13484元。
另查明,2017年5月10日,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受害人二万七千五百元,受害人出具了对被告人的谅解书。
证明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常住人口信息。证明被告人的身份。
报案材料、提取笔录、检查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价格认定结论书鉴定文书、毒物鉴定文书。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本案的量刑证据有,民事赔偿协议书、谅解书、领款条。
以上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