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29日,武功县小村镇普集街社区安监站站长张岁方和一名工作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普集街社区黄家村的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没有经营许可证,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即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之后再未去该娱乐园检查过。武功县小村镇普集街社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马妮鸽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两次去该沙滩摩托娱乐园,但其并未真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17年1月29日上午,被害人高某到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驾驶沙滩摩托车游玩,发生事故,导致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岁方、马妮鸽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咸阳市检察院交办通知,提请初查报告,初查结论报告,提请立案报告,立案决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相关材料,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武功县安监局对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1.29”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高某死亡注销证明,张岁方、马妮鸽户籍信息,张岁方、马妮鸽任职文件、分工文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证人丁某某、朱某某、王某某、田某某、尚某某、史某某证言;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二张;被告人张岁方、马妮鸽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