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西北地区/陕西省/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刑事/渎职罪/玩忽职守罪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结时间】:2018/2/1 0:00:00

张岁方、马妮鸽玩忽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岁方,男,中共党员,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5月25日被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马妮鸽,女,中共党员,汉族,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住西安市未央区贞观路。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5月26日被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审理经过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刑诉(201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岁方、马妮鸽犯玩忽职守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8年1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少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岁方、马妮鸽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29日,武功县小村镇普集街社区安监站站长张岁方和一名工作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普集街社区黄家村的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没有经营许可证,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即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之后再未去该娱乐园检查过。武功县小村镇普集街社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马妮鸽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两次去该沙滩摩托娱乐园,但其并未真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17年1月29日上午,被害人高某到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驾驶沙滩摩托车游玩,发生事故,导致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岁方、马妮鸽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咸阳市检察院交办通知,提请初查报告,初查结论报告,提请立案报告,立案决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相关材料,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武功县安监局对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1.29”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高某死亡注销证明,张岁方、马妮鸽户籍信息,张岁方、马妮鸽任职文件、分工文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证人丁某某、朱某某、王某某、田某某、尚某某、史某某证言;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二张;被告人张岁方、马妮鸽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岁方身为某某街社区安监站站长,被告人马妮鸽身为某某街社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对武功县开拓者沙滩摩托娱乐园的安全生产均有监管职责,但二人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能有效阻止该沙滩摩托娱乐园的后续经营行为,最终导致责任事故的发生,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均构成玩忽职守罪,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好,可依法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张岁方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被告人马妮鸽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赵柯

代理审判员王妮

人民陪审员张靠民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张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