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广华、马洪新分别担任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街道办事处城建综合执法一中队、二中队队长,负有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巡查、制止、拆除的职责,在制止辖区内乱搭乱建行为的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2015年以来辖区内出现大面积违章建筑,其中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街道办事处周花园社区庞庄村、丁堂行政村、郭楼行政村三个村的违章建筑占用耕地达80余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17年5月,上述违章建筑被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统一强行拆除,被拆户因违章建房得不到赔偿,多次向市政府群体上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7年6月9日,被告人马洪新到检察机关投案;2017年6月12日,被告人陈广华到检察机关投案。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书证
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陈广华、马洪新作案时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干部履历表:证实陈广华于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在牡丹区牡丹办事处负责城建一队工作,系财政拨款编制,工资来源财政工资系统;马洪新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担任牡丹办事处城建二队队长,2016年11月至今,担任牡丹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管区、信访、扶贫办工作,系机关行政编制,工资来源财政工资系统。
3、破案经过:证实陈广华、马洪新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由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在工作中自行发现,于2017年6月8日对陈广华、马洪新立案侦查。2017年6月9日、12日,马洪新、陈广华分别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了其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
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分局违法用地图斑整改函、简报、牡丹区关于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证实牡丹办事处辖区内违法建筑大量存在的情况及违规用地的整治情况、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卫星图斑情况、督促牡丹办事处针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发的2016年、2017年违法图斑进行整改的情况。在被多次通报的情况下,牡丹办事处作为辖区内违法用地监察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截止2017年2月28日,违法用地图斑整改率为0。
5、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分局提供的“牡丹区2016年度省厅执法局判断违法斑图明细表、2017年第一季度全天候监测图斑明细表”、违章建筑卫星遥感拆迁前后对比图斑:证实牡丹办事处辖区内违法占地情况。
6、牡丹区信访局信访接待记录:证实从牡丹区信访局调取信访统计表证实,牡丹办事处辖区群众因违建问题到菏泽市政府多次群体上访情况。
7、牡丹办事处城建执法中队执法依据及授权职责的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进行施工建设。
第六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3)《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体制建设的意见》(菏区政发[2016]3号文),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文件规定城市管理实行市、区、办三级负责,以办事处为主,社区为基础,城区办事处都要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履行属地责任,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具体抓好落实,负责实施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安排辖区内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管控,并做好辖区内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工作,上述文件规定了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具体职责。
(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城区街道办事处职责是安排辖区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管控,上述规定规定了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的具体职责。
(5)《中共牡丹区委办公室、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规定,第九部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第二项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凡在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外违规建房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在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对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拒不改正或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二)证人证言
1、证人苗某的证言:其是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区分局牡丹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2016年6、7月份,牡丹土管所的所长郭鲁生病住院,其就从那个时候开始主持牡丹国土所的工作。我们平时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牡丹办事处辖区内的土地巡查,就是发现违法占地后及时制止并报告,对辖区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另外还有服务辖区内项目的用地、矿产管理、土地信访等等。
另证实,牡丹国土资源所发现牡丹办事处丁堂村、郭楼村、周花园社区违章建筑占地情况后,其制作报告材料报告牡丹办事处,让办事处安排拆除。因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制止力度太小,未能有效制止住违法用地行为,致使基本农田和耕地被大面积非法占用。直至2017年5月底,区政府进行拆除违法图斑整改行动,将上述违法建筑拆除,造成政府执法成本的浪费。
2、证人周某1的证言:其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分管牡丹办事处的城建工作,城建办公室下设两个大队,每个大队11个人,每个大队任命一个大队长具体负责,一大队队长是陈广华,二大队队长是马洪新。
如果发现有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我们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勒令其停工,并且要对违章建筑进行现场拆除。对违章建筑已经建好的,要求巡查人员对违章建筑进行调查,与村委和社区负责人员结合落实违章建筑所有人,要向违章建筑所有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不自行拆除,要向分管副书记汇报进行机械拆除。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2016年违法图斑显示,2016年涉及牡丹办事处周花园社区违法图斑面积涉及31余亩,出现大面积的违章建筑。虽然其安排重点巡查周花园社区了,但周花园2016年仍然出现大规模的违章建筑,这和2016年是牡丹区棚改的第一年,政府进行大量的丈量拆迁补偿,群众受利益驱使偷盖违章建筑,还有就是办事处人比较少事比较多对违章建筑巡查有时候不能到位,我们白天拆他们晚上盖,我们拆了后他们再盖,最终没有制止住违建的现象。
丁堂行政村有违章建筑,我们的中队在巡查时发现了部分违章建筑,2016年4、5月份,其带领我们办事处两个城建执法大队联合土管所和市区驻牡丹办事处执法大队的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当时带着铲车去的,由于老百姓拿着抓钩暴力抗法没有拆下去,我们就回来了。经过那次暴力抗法后我们没有组织力量对丁堂行政村进行大规模的拆除,我们的中队不断的去那里巡查,发现违章建筑的行为进行制止。此后我们的两个中队人员没有再向其汇报过丁堂行政村的违章建筑情况。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2016年违法图斑显示,2016年涉及牡丹办事处丁堂行政村违法图斑面积达65余亩,其中包括基本农田30余亩和耕地几十亩,实地情况显示图斑为住宅,2017年5月份,牡丹区政府对丁堂行政村上述违章进行了集中拆除,涉及户数达上百户,出现很多的违章建筑。其实丁堂的情况和周花园社区的情况差不多,一是政府推动的棚改项目进行拆迁补偿,老百姓受利益驱使进行大量违建,再一个就是我们办事处人少事比较杂,有时候忙不过来,还有就是2016年我们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对丁堂强拆时遭遇了暴力执法我们没有进行强拆下去,更加助长了老百姓违建的势头,最终也没有制止住丁堂行政村的违建现象。
郭楼行政村有违章建筑,两个中队在巡查时要给我说过郭楼行政村违章建筑的情况,其曾带领两个中队四次去该村拆除违章建筑,这四次都是带着装载机去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们去了后把发现的违章建筑全部铲平了。后来每天对辖区内的村庄进行巡查是我们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拆除后也会进行巡查。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2016年违法图斑显示,2016年涉及牡丹办事处郭楼行政村违法图斑面积达10余亩,其中包括基本农田和耕地,实地情况显示图斑为住宅,2017年5月份,牡丹区政府对丁堂行政村上述违章进行了集中拆除,出现这么多的违章建筑是因为我们虽然对郭楼行政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四次规模性机械拆除,还是出现大量的违章建筑,原因和周花园社区的基本差不多,老百姓受利益驱使进行违章建筑,由于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确实没有能够制止住郭楼行政村违建的现象。
3、证人张某的证言:证实陈广华、马洪新分别担任牡丹办事处城建两个执法队的队长,负责每天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巡查、制止、拆除的职责。
4、证人刘某的证言:证实基层国土部门发现违章建筑占地情况后要通报办事处,由办事处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5、证人季某的证言:证实基层国土部门发现违章建筑占地情况后要报告办事处,由乡镇办事处根据情况协调处理;牡丹区(包括牡丹办事处)2016年违法用地总量在全市排第1,在全省是前20名,被济南局定为重点监控地区。如整改不到位,将冻结牡丹区所有批件,项目无法落地,民生实事无法办理,区委区政府将被约谈、问责的严重事态。
6、证人周某2的证言:其于2015年10月份开始担任周花园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周花园社区有违章建筑,2017年5月初牡丹区对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整顿清理活动,对我们社区庞庄村大约70户的违章建筑全部进行了拆除。
周花园社区违法占地进行建设主要集中在我们社区的庞庄村,建设的都是平房,大概有70户进行建设,一共占用了20.9亩土地,这些土地都是耕地。这些违章建筑大概是在2016年底开始进行建设的,后来陆陆续续都建成了。按正规的程序,村民建设房屋需要到社区进行申报,找其开具证明手续,然后由社区上报到牡丹办事处的城建部门进行审批。庞庄村的这些违法建筑都没有经过正规的申报程序,没有人找过其,没有经过支部进行申报,其也没有给他们出具过手续。庞庄村违章建筑占用的土地都是耕地,不能进行建设。都是什么人进行的建设的其不清楚。
牡丹办事处负责拆除违法建筑的负责人现在是李永庆,2017年之前是张某负责,城建的队长是陈华和马洪新,土管的负责人是苗某。其见过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我们社区对违法建设进行过巡查,见到违章建筑的就进行拆除。但是对庞庄村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况,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没有跟其说过,村民也没有跟其说过,有没有进行拆除其不清楚。直到今年5月初牡丹区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集中整顿清理活动,牡丹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庞庄村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全面拆除,拆除的时候其也参加了,现在这些违法建筑全部都被拆除了。
周花园社区违法占地的原因是从去年开始,菏泽市进行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加大了拆迁力度,老百姓通过建设房屋能获得拆迁补偿,所以有这么多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情况出现。现在这些违法建筑都被拆除了,因为是违法占地,村民建设的成本没法得到补偿,给村民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占用的耕地也遭到了破坏,现在我们社区有村民到政府上访要说法。
7、证人王某1的证言:其于2014年3月份任郭楼行政村支部书记的,我们行政村有违章建筑,在2017年5月份牡丹区政府进行了统一行动,拆除了郭楼行政村大概十五、六户的违章建筑。
这些违章建筑主要集中在2015年和2016年陆陆续续建设的,这些违章建筑都是建在该村的耕地上,原来地里都是种植着树苗。村民建设住宅,首先要到我们村委会提出申请,需要我们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牡丹办事处城建部门土管部门审批,城建部门派人去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后才能建设。上述建筑的所有人没有向我们村委会提出过申请,他们就是向我们村委会提出申请我们也不会同意,因为他们建设的房子不是在宅基地上是在耕地上不符合条件,我们也没有向上述建筑所有人出具过证明。
牡丹办事处有两个城建执法中队具体负责查处违章建筑,2015年和2016年两个执法中队分别是由陈华和马洪新负责,当时周某1分管两个中队。城建执法中队主要工作是每天都在各个村上巡查,发现违章就给拆除掉。作为支部书记,其发现其村的违章建筑后向城建执法中队反映过,也给办事处土管所说过。其反映后城建执法中队去我们那里拆过,大概是2016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办事处城建执法队组织力量拆了我们村两三家违章建筑,当时是用办事处的铲车去拆除的。后来我们行政村又出现了这些违章建筑主要是在2015年和2016年陆陆续续建起来的,他们拆除的这两三户违章建筑都是新建起来的,为什么城建执法中队没有拆除别的违章建筑,其就不清楚了。城建执法中队没有向其调查过违章建筑所有人。城建执法中队工作的时候不通知我们村委会人员,他们是否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其不清楚。
在2017年5月份区政府进行集中拆除了我们村建在耕地上近10余亩的违章建筑,我们村上的违章建筑占用的都是耕地,原来耕地上都是种植的绿化树苗,在建设过程中很多老百姓打电话举报,有的打到办事处书记那里,可能还有的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这些人占用耕地进行大面积的违章建筑,老百姓普遍认为没有关系根本建不起来,影响非常不好。
8、证人丁某的证言:其于2014年年底任丁堂行政村支部书记,2017年5月份牡丹区政府进行了统一行动,拆除了我们行政村五十多户的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主要是在2015年和2016年陆陆续续建起来的,城建执法中队拆除的时候不彻底,有的是捣一面墙,有的掀个屋盖,他们走后老百姓又盖起来了,所以出现了大面积的违章。城建执法中队是没有向其调查过违章建筑所有人。
2017年5月份区政府进行集中拆除了我们村的违章建筑,拆除后老百姓现在因为这事在向市政府上访,他们认为这些房子都是他们自己建设的没有卖给别人,不应该拆除他们自己的房子,他们认为如果他们在建设的时候政府能够管住不让盖,他们也不会遭受这么大的损失了,百姓与办事处政府的矛盾很深,现在他们都在上访,社会影响非常不好。
9、证人李某、许某、王某2的证言:证实其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新建住宅,牡丹办事处城建执法队曾去执法过,执法队走后,其又把房子建起来了,村上其他违建情况和他们类似,办事处城建队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后就走了,执法队也未向其下达停工通知及限期拆除通知书。
(三)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陈广华的原始供述:2014年年底至2017年2月,其在牡丹办事处城建委工作,2015年7月份左右开始负责城建委执法一中队,办事处城建委综合执法队的职责是对办事处辖区内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巡查、制止、拆除,大气污染治理、门前三包卫生。
我们发现牡丹办事处内违章建筑,一是日常巡查。我们一中队和二中队每天进行巡查,隔段时间我们两个队要进行轮换巡查,一般情况下每天巡查都是不间断进行全面巡查,巡查发现违章建筑后进行制止、拆除;二是接受举报,接到举报后进行查处。办事处城建委一共有两个中队,每个中队12个人,我们中队属于一中队,平时和二中队对辖区内的村庄进行交叉巡查违章建筑,一般都是实行8小时不间断的进行,巡查时带着大锤和铁钎子,发现乱搭乱建行为就给拆除。当时我们队工作方法比较粗放,发现违章我们就拆,有的有记录有的可能没有记录。我们平时发现违章建筑没有统计过也没有建立违建档案。
我们在巡查时发现有违章建筑或乱搭乱建,首先要制止违法行为,把盖房子的人撤了,其次我们用铁锤、铁钎子要对违章建筑进行人工拆除,有时候把打的水井给砸了。发现不能现场拆除的,我们都要汇报给分管领导周某1主任和张某副书记进行机械拆除,我们汇报都是口头汇报。
在巡查时发现违章建筑我们在现场拆除的同时也给当事人下达停工、限期拆除通知书,有的在现场见违建所有人就把停工、限期拆除通知书下给所有人,有的在现场见不到违建所有人或者不承认是违建所有人的情况我们就把停工、限期拆除通知书贴在墙上。
很多老百姓都是在我们现场进行部分拆除后又搭建的违章建筑,我们巡查发现违章建筑后当场要求他们停工并现场拆除,在我们走后或者在晚上的时候他们又偷偷的建起来了。对于这个情况,他们偷偷建起来后不能人工拆除的,我们就会跟领导汇报进行机械拆除,我们办事处也组织过多次机械拆除,但拆了后他们又建起来。
牡丹办事处周花园社区有乱搭乱建或违章建筑的情况。我们队在巡查的时候就发现周花园有在建的部分违章建筑,当时我们对违章建筑进行了人工拆除,但有时候我们在巡查别的地方或者干别的工作时老百姓就偷偷的建,后来就出现了大面积的违章。我们在周花园巡查时拆除的违章建筑我们没有细查违章建筑到底属于谁,拆除了几户我记不清了,对于违章建筑我们没有建立档案。2017年5月份牡丹区政府对周花园社区庞庄行政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涉及违章建筑八十户。那些违章建筑都是老百姓陆陆续续偷建的,我们在巡查周花园社区时也发现了部分违章建筑,我们也进行了制止、拆除,在巡查时发现违章建筑我们能人工拆除的就人工拆除,不能人工拆除的我就会向领导汇报进行机械拆除,很多时候都是我们拆了他们再建,我们白天拆他们晚上建,但最后也没有制止住周花园社区的乱搭乱建。
牡丹办事处丁堂行政村有违章建筑存在,我们在开始巡查的时候也发现有少量违章建筑,我们能人工拆除的就拆除了,当时我们办事处也组织力量进行了机械拆除,当时丁堂行政村老百姓暴力抗法,我们没有拆动。丁堂行政村在2017年牡丹区组织的统一行动中拆除了占用基本农田的违章建筑,拆除了几十户违章建筑,我们在巡查时发现了丁堂有违章建筑,我们也进行拆除过,我们办事处也进行集中拆除过,后来老百姓又偷偷建起来了,这些违章建筑有的是我们在巡查别的地方时偷建的,有的是晚上偷建的。其记不清对该村巡查时是否有巡查记录。
牡丹办事处郭楼行政村有违章建筑。这个村的违章建筑也是我们在巡查时发现的,当时发现的时候只有几户违章建筑,我们当时进行了人工拆除,不能人工拆除的向领导进行了汇报。我现在记不清对该村违章建筑是否有巡查日志。2017年牡丹区组织统一力量对郭楼行政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共拆除了18户违章建筑,在集中拆除前,我们在巡查中也发现了有违章建筑,这个村的情况和上面两个村的情况一样,这么多的违章建筑是老百姓陆续偷建的,我们发现了一些违章建筑也进行了拆除,不能拆除的向领导进行了汇报,但还是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
牡丹办事处周花园社区、郭楼行政村、丁堂行政村出现大面积的违章建筑,一方面是因为办事处存在事多人少的矛盾,办事处有很多事特别是牡丹花会期间我们的人员被抽调走,给老百姓有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在执法方面存在拆除力度不大,组织的大型拆除活动少,也存在巡查不到位的问题,让老百姓可能存在违建没问题的幻想。
2、被告人马洪新的供述:其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办事处城建委城建综合执法中队长职务,办事处城建委综合执法中队的职责是对办事处辖区内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巡查,大气污染治理、门前三包卫生。
我们办事处城建执法队每个中队配备有两辆巡逻车、钎子、铁锤等,办事处还有一辆铲车。在巡查时我们队有部分巡查日志,记录了巡查的情况,主要记录哪里有违章我们干了什么活。如果发现违章建筑,我们要对违章建筑进行人工拆除。发现后,如果靠人工不能拆除的我们要向违章建筑方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同时向办事处综合治理办主任周某1汇报,由周某1主任组织召集人员、机械进行拆除。
牡丹办事处周花园社区有乱搭乱建或违章建筑情况。我们在2016年6月份巡查的时候就发现周花园有在建的部分违章建筑,当时我们对违章建筑进行了人工拆除,不能人工拆除的向领导进行了汇报。2017年5月份牡丹区政府对周花园社区庞庄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涉及违章建筑80余户,周花园庞庄村共有人口400多人,几乎每户都有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都是陆陆续续进行建设的,我们在巡查周花园社区时只要发现违章建筑能人工拆除的就人工拆除,不能人工拆除的就会向领导汇报进行集中拆除,存在上述违章建筑,一是我们在巡查时没有发现,二是存在人工不能拆除的。上述大量违章建筑存在有的可能是我们白天拆除后老百姓晚上又偷建的,有的可能是我们在巡查其他地方时偷建的情况,也有的是我们在从事其他工作时偷建的。
牡丹办事处丁堂行政村有违章建筑存在。丁堂行政村也有违章建筑,我们在开始巡查的时候也发现有少量违章建筑,我们能人工拆除的就拆除了,后来我们办事处也统一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过,但那里的老百姓抗法不让拆,还把我们办事处的人打伤了,当时我们没有拆动。丁堂行政村在2017年牡丹区组织的统一行动中拆除了占用基本农田的违章建筑,拆除了几十户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也都是老百姓陆陆续续建起来的,我们在巡查时只是发现了部分违章建筑,我们也进行拆除过,没有发现这么多的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都是老百姓偷偷建的,当时有发现的不能人工拆除的就给领导汇报了,也有巡查时没有发现的违章建筑。
牡丹办事处郭楼行政村有违章建筑。这个村的违章建筑我们在巡查时也发现了,当时发现的时候只有几户违章建筑,我们当时进行了人工拆除,不能人工拆除的向领导进行了汇报。2017年牡丹区组织统一力量对郭楼行政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这个村的情况和上面两个村的情况一样,这么多的违章建筑存在有的是我们巡查时没有发现的,有的是发现了进行部分拆除后又偷盖起来的。
党委分给其这个工作,其在工作中也努力做到认真巡查,巡查发现违章建筑后也进行了拆除,但是牡丹办事处周花园社区、丁堂村、郭楼村仍然出现大量的违章建筑,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其是有责任的,一是由于有时候忙于其他工作个人能力有限存在巡查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老百姓在我们下班期间存在突击建房的问题让我们防不胜防,三是存在发现后没有及时拆除的问题,上述原因导致了大量违章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