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寇桃珍,女,1950年2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四川省通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玉章,男,1939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四川省通江县,系上诉人寇桃珍之夫。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述文,巴中市通江县诺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原告):寇桂珍,女,1962年7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四川省通江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寇大国,男,1955年4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四川省通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岳玉兵,四川别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寇大军,男,1958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四川省通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兴华,四川别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寇玉娟,女,1972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第三人:寇玉霖,男,1973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北碚区,现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第三人:寇丽,女,1976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江北区,现住重庆市江北区。
第三人:李兴华,女,1949年8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江北区,现住重庆市江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