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1在泗水县高峪镇西头村承包了一处鱼塘,因被害人靳某1经常去钓鱼,与被告人陈某1产生矛盾。2016年10月11日16时许,在被告人陈某1承包的鱼塘附近,因被害人靳某1当天下午在鱼塘钓鱼的事情,双方发生冲突,被告人陈某1用刀将被害人靳某1的车牌号为鲁HXXXXX道奇汽车砍毁。经物价部门认定,车辆被毁坏价值59387元。
原审判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靳某1陈述,2016年10月11日下午3时许他与颜某、陈某2在被告人陈某1的鱼塘钓鱼,当时陈某1不知道,在吃饭时陈某1给他打电话,不让去钓鱼,他带一箱啤酒开车到通往水库东西路上,因有路障,将车停在路障以东,其下车后搬啤酒给陈某1送去,陈某1不接一推,啤酒摔在地上,与陈某1发生冲突,后陈某1回屋拿一把长刀出来,说要砍死他,他就向车上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锁上车门,陈某1就砍了车玻璃,其坐到驾驶座上,陈某1又过去砍了驾驶座门上的玻璃和倒车镜,他开车向东倒车,陈某1又用刀砍的车前盖,他将车头调到回头朝东,打电话报警时,陈某1砸的车的后玻璃,他在车上打电话叫的靳某2,靳某2等三人到后,就下车了,陈某1就跑到平房上去了,在平房上扔石头,后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2.证人李某证言,证实案发的起因是因靳某1到水库去钓鱼,其丈夫陈某1给靳某1打电话,双方争吵,她听说靳某1要来,就和陈某1把到水库坝上的路用木头、铁门、石头等挡上了。刚挡上几分钟,靳某1开一辆皮卡车到来了,将车停在设置的路障东面,靳某1和一个抱啤酒的青年向水库坝上跑,陈某1在看水库的的小屋前面,听到靳某1和陈某1发生争执,靳某1把啤酒摔在地上,用没摔坏的啤酒瓶扔陈某1,见到他们打起来了,她就打电话报警,陈某1拿着一把刀,追靳某1,靳某1跑到路障东面上车了,靳某1就来回倒车,陈某1就砍靳某1的车,后来在三岔口靳某1就把车倒过来,停在路障东面,靳某1停下车后陈某1就没再砍车。陈某1砍完车有几分钟,从东面又过来一辆车,下来二、三个人,手里拿着木棍,其跑远打电话报警,陈某1就跑到平房顶上了,几分钟后110就来了。
3.证人陈某2、杨某证言,证实案发当日下午靳某1喊他去陈某1的水库去钓鱼,钓了一会没钓到,就到尧山吃饭,到饭店时靳某1接到一个电话,在电话上吵了起来,然后靳某1就给陈某1去送啤酒,在三人由靳某1开车到了水库,水库北面的小路被挡住了,靳某1就把车头朝西,停在路障的东面,靳某1三人到水库坝上,陈某1在水库边上站着,靳某1将啤酒给陈某1,陈某1不要,二人来回推让时啤酒掉地上了,陈某1的手机也掉了,陈某1就拿一啤酒瓶要砸靳某1,他们就争吵起来了,陈某1跑到屋里拿了一把刀要砍靳某1,靳某1就跑,跑到车旁,靳某1就上车了,陈某1就用刀砍、砸靳某1的车,靳某1开车想走,陈某1围着车砍,靳某1调完车后,陈某1在后面用石头将车后玻璃砸坏了。
5.证人靳某2、程某、贾某1证言,证实2016年10月11日下午,三证人在一块时,靳某1给靳某2打电话,说他的汽车在陈某1的水库被陈某1砸了,三人就到了陈某1的水库,陈某1看到他们去了之后,就跑到平房上了,用砖头砸靳某1,也没砸着,后来派出所的就来了。三证人均证实在他们走到之后,靳某1的车辆已经被砸。证人靳某2还证实和靳某1去陈某1的水库钓过三次鱼,靳某1给过陈某1烟和酒。
6.证人贾某2证言,证实在2016年10月11日下午三四点钟,贾某1、靳某2、程某三人在他家中玩,看到靳某2接了个电话,三人就一块走了,三人是空手走的。
7.证人刘某1证言,证实2016年夏天的时候和靳某1等人去陈某1的水库钓鱼,其给陈某1一箱酒,靳某1给了陈某1一条烟。后来还和朋友又去过二三次,每次拿着东西,还给钱。陈某1的水库是对外开放的,只要给他钱就让钓鱼。
8.现场方位示意图、现场照片、处警说明,证实案发的现场,陈某1和靳某1发生冲突的地点在水库坝上,靳某1车辆被毁坏的地点在通往水库的东西路上。
9.处警说明证实,2016年10月11日16时37分,泗水县公安局高峪派出所接到110转警称:在高峪镇西头村水库边,因为钓鱼的事对方把我的车砸了,报警人姓名靳某1,报警电话183XXXX8537。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案发位置,高峪镇西头村陈某1承包的水库旁边一条东西路上,靳某1在被砸的汽车旁,被砸的汽车头东尾西停放,车尾部上方通往水库的水泥路上有用木棍、石块、铁栅栏设置的路障,陈某1站在水库旁边的平房上。民警询问谁砸的车,陈某1说是他用刀砍的。在现场没有发现木棍。
10.泗水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泗水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证实被毁道奇汽车被毁时损失价值59387元,并将该价格认定结论书送达给被害人靳某1、被告人陈某1。
11.被告人陈某1供述,证实案发当日下午三四点钟,他到水库间看到水库边上有树叶和青草,知道靳某1来钓鱼了,就给靳某1打电话,让靳某1不要再来钓鱼,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他和对象李某将水库小屋北面的路用木头、石块、铁门挡上。后靳某1开车来了,不知谁拿开挡路的木棍,靳某1开车到水库上面了,车头向南,从车上下来三个人,其中一个青年抱着一箱啤酒,靳某1接过啤酒,说给你啤酒,直接把一箱啤酒扔在地上了,并用碎啤酒瓶插他,他拿手机报警,靳某1夺过手机扔在地上摔坏了,靳某1追着打,他跑到屋里拿一把菜刀,靳某1就跑了,边跑边打电话叫人,看到靳某1跑下去了,就没再追,上了平房顶上,过了一会,又过来一辆轿车,有人拿的木棍上前,他在平房上扔了几块砖头,那些人没敢上前,他对陈国爱说,打110,然后就从平房顶上下来了,在沙堆东面站着,靳某1一个人上来开车,他不让靳某1走,等着110来了再走,靳某1发动车倒车差点撞到他,就用砖头砸了车的后窗户玻璃,靳某1开车想走,他跑到车前挡着不让走,靳某1就开车撞他,他躲开了,就用刀先砍副驾驶座的玻璃和反光镜,靳某1开车走,他就追着砍车,在三岔路口南面的路上,车头撞到他的腰了,他从地上起来,用刀砍的车的前盖两下,又转到车驾驶座位置,砍的驾驶座门上的玻璃和反光镜,这时110的人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