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欧派交家电公司、唐景宏、雷帝公司未提出答辩意见。
诉讼中,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47号、(2017)莱凤城证民字第675号公证书、(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0号、(2017)莱凤城证民字第672号公证书、(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46号、(2017)莱凤城证民字第673号公证书、(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48号公证书;2.(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2号公证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驰字[2009]第7号关于认定“欧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3号公证书、(2017)莱凤城证民字第260号公证书、(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7号公证书、(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5号公证书、(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6号公证书、2011年4月21、22、25、26、28、29日出版的《临川晚报》、2011年8月26日出版的《深圳特区报》、2011年9月20日、9月30日出版的《安庆日报》、2010年9月年出版的《上海橱柜》、2011年6月出版的《销售与市场管理版》、2011年4月出版的《瑞丽家居》、2014年4月出版的《装潢世界》杂志(上述报刊均为复印件);3.(2017)莱凤城证民字第772号公证书及公证封存物品;4.公证费票据一张;5.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告欧派交家电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被告唐景宏身份信息、被告雷帝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6.商标授权书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被告欧派交家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OPDEINAI授权证书复印件、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送货单照片、潘雄辉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唐景宏身份证复印件、佛山市顺德区小蒙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对上述证据,本院认定如下:对证据1,该组证据均为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公证文书,内容为原告商标的注册文件等,与本案相关联,本院均予以采信;对证据2,该组证据除报刊外,均为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公证文书或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文件,来源合法,与本案相关联,本院予以采信,报刊虽未提供原件核对,但与已采信的(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355、356号公证书内容能相互印证,故本院予以采信;对证据3,该组证据为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公证文书,与所附的公证封存物品相印证,与本案待证事实相关联,本院予以采信;对证据4,该组证据与证据3相印证,故本院予以采信;对证据5,该组证据为行政机关依法出具或公示的信息,来源合法,本院予以采信;对证据6,被告欧派交家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告唐景宏身份证复印件与证据5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其余证据部分未提供原件核对,部分与本案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故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本院采信的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可查明如下事实:
原告及其主张权利的情况
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日,经营范围为家具制造业,主营整体厨房(包括厨房炉灶、厨房电器)、橱柜衣柜、整体卫浴(包括热水器等沐浴设备)。
1997年11月21日,广州市康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经核准注册了第1128213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0类,包括家具、餐具柜、柜台等,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0日。1997年12月21日,广州市康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经核准注册了第1137521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包括厨房炉灶、煤气灶、电器炊具等,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0日。2007年6月7日,广州欧派橱柜企业有限公司经核准注册了第4378572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包括燃气炉、浴室装置、沐浴用设备、厨房用抽油烟机等,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6月6日。2011年3月14日,广东欧派集团有限公司经核准注册了第7731876号“OPPEIN”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包括烹调器具、煤气灶、热水器、厨房用抽油烟机、浴室装置、沐浴用设备等,注册有效期至2021年3月13日。上述四个注册商标于2014年3月24日变更注册人名义为原告。
2005年3月至2011年2月,广州欧派橱柜企业有限公司的“”商标在餐具柜等商品上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广州欧派橱柜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派牌家用橱柜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2008年10月至2011年9月,广州欧派橱柜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派牌橱柜被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2009年4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广州欧派橱柜企业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第20类餐具柜商品上的“欧派”商标为驰名商标。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2012年中国厨卫百强整体厨房领军企业10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原告使用在餐具柜、家具(衣柜)、厨房用抽油烟机、沐浴用设备上的“OPPEIN”、“”商标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
2011年至2016年,原告在《临川晚报》、《瑞丽家居》、《装潢世界》等多个报刊及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等媒体投放广告对其“欧派”品牌进行持续宣传,并与广告语“有家有爱有欧派”一起宣传。2013年至2015年,原告继续聘请影视明星蒋雯丽担任“欧派”品牌橱柜、衣柜、卫浴等产品的代言人。
被控侵权事实
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授权莱芜市莱城区金盾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该中心名义代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于2017年6月17日向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提出保全证据公证的申请。2017年6月20日,在该公证处公证员、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莱芜市莱城区金盾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委托代理人王守贞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大冈村东街一巷11号801房间,使用该公证处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淘宝网掌柜名为“小蒙奇电器商城”的“小蒙奇电器直销”网店内购买了名为“欧派抽油烟机燃气灶套餐双电机自动清洗烟机灶具组合烟灶消套装”的吸油烟机、燃气灶各一台,价格为1089元,付款后,生成订单号为30289748094074885的订单一笔(订单生成后显示昵称:小蒙奇电器商城,真实姓名:佛山市顺德区小蒙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23日,王守贞在该公证处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大道(万集货运市场对面)的德邦物流营业部签收了单号为6632830632、6632830629,外包装完好、标有“嵌入式燃气灶具”、“家用吸油烟机”字样的货物各一件。王守贞将上述货物包装箱分别打开,单号为6632830632的包装箱里有标有“青岛欧派交家电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燃气灶一台、使用说明书一份、产品防伪保修卡一张、贵宾服务卡一张,单号为6632830629的包装箱里有标有“青岛欧派交家电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包装箱里有吸油烟机一台、吸油烟机使用说明书一份、产品防伪保修卡一张、贵宾服务卡一张。公证员用公证处封条将上述物品密封并拍摄照片后交王守贞保管。2017年6月24日,王守贞在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大冈村东街一巷11号801房间,使用该公证处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淘宝”网站上对订单号为30289748094074885的订单进行了确认收货,并查看了与“小蒙奇电器商城”淘宝卖家的聊天记录及德邦快递单号6632830629的跟踪记录。2017年7月18日,该公证处对上述过程出具了(2017)莱凤城证民字第772号公证书予以证明。原告为此支出公证费900元。
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上述公证书所附的标有“嵌入式燃气灶具”字样的封存物品及标有“家用吸油烟机”字样的封存物品(本案被控侵权产品)各一件。当庭拆封标有“家用吸油烟机”字样的物品,内有吸油烟机一台、说明书一份、防伪质量保修卡一张、贵宾服务卡一张,其中吸油烟机的外包装箱、使用说明书、防伪质量保修卡、贵宾服务卡均标有“OPDEINAI”标识,防伪质量保修卡、贵宾服务卡上还标有“青岛欧派交家电有限公司”字样,产品上的能效标识标有“生产者名称: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规格型号:CXW-200C”字样,外包装箱上还标有标注产品型号(CXW-200C)等信息的产品标签及“生产基地:中山市厨帅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安乐工业路18号第一栋厂房电话:0760-28103808传真:0760-28149998”等信息,产品的防伪合格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18日。
原告认为,上述地方标注的“青岛欧派交家电有限公司”字样,是侵犯原告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其他查明的事实
被告欧派交家电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均为唐景宏,注册资本3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品、家用电器。
被告雷帝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电器配件、五金制品等。
庭审中,原告称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箱上标注的“中山市厨帅电器有限公司”,并未查询到其工商登记信息。
诉讼中,原告主张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300000元是依据原告的“欧派”商标及企业字号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及市场价值,被告侵权情节严重,其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质量差、价格低,对原告商誉和市场份额造成影响等因素,以及原告为本案支出律师费15000元、差旅费3000元及原告为本案及关联案件[案号:(2017)粤0604民初13200号]共同支出购买涉案产品费用1089元、公证费900元,请求法院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