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查明:李某与周某1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儿子周某2。2015年6月间,李某独自离家,自始分居。儿子周某2与周某1共同生活至今。
2015年8月11日,周某1将302房登记于自己名下。
雅姿道具厂于2009年7月27日注册,经营者为周某1,属个体户。周某1于2014年11月至2017年1月间,从其账户划款给黄坪屠罾鋈佟2015年3月至6月,李某先后四次将共计61万元存入其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兴中道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50×××38),进行股票买卖交易。截止至2017年3月29日,账户资金余额为148303.48元。
2014年2月15日和17日,李某从其银行账号,先后将5万元、50万元划至周某1银行账户(账号62×××17)。
2014年,李某和周某1共同与远洋地产(中山)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该公司购买远洋城802房,并随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该屋已交付,但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诉讼期间,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法院委托评估该房屋价值为335.15万元。双方均同意将该房屋拍卖,所得之款均分。
李某和周某1于2009年间购买的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路××港城绿茵××房屋(以下简称莱茵花园G502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现由李某实际占有使用。诉讼期间,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法院委托评估该房屋价值为85.20万元。双方均同意将该房屋拍卖,所得之款均分。
周某1于2010年9月至2014年10月间,将其名下的存款272.2万元划至李某银行账户。
李某是洪泰公司四股东之一,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李某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元,占25%股权。
2017年3月31日,周某1向雅姿道具厂“合伙人”黄啤⑼跆碚洹⒊旅捞页鼍咔诽酰承认其欠雅姿道具厂120万元,于2017年9月起三年内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