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龙科技公司辩称,我公司得到英国蒂龙公司授权在国内销售汽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我公司没有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对泰斯福德公司及其产品进行否定性评价,相关警告函的发送主体是英国蒂龙爆胎保护公司,并非我公司;泰斯福德公司不能证明我公司通过产品比对实施了商业诋毁行为;我公司在官网的宣传均有合法来源和依据,故泰斯福德公司指控的事实没有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认定如下事实:
一、泰斯福德公司与蒂龙科技公司的经营情况
泰斯福德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3日,主要经营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等产品,经转让拥有第201420025091.X号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为一种铰链式爆胎应急支撑装置,其特征为若干带体且相邻两带体活动连接,第一连接头与一端带体活动连接,第二连接头一端与带体活动连接,另一端用于与第一连接头连接。
蒂龙科技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爆胎保险装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系案外人蒂龙爆胎保护有限公司(简称蒂龙爆胎保护公司)在中国的分销商。
二、泰斯福德公司主张蒂龙科技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5年11月16日、17日,泰斯福德公司的商业客户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均收到蒂龙爆胎保护公司委托律师发送的警告函或敬告函,内容称泰斯福德公司生产的TESD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涉嫌侵犯其专利,并要求上述公司停止销售该产品。但就上述函件,泰斯福德公司无法提供原件核实。蒂龙科技公司亦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
2015年11月16日,泰斯福德公司的代理商宁夏泰斯福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泰斯福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泰斯福德科技有限公司均收到蒂龙爆胎保护公司委托律师发送的警告函,函件声称泰斯福德公司销售的产品系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侵权商品,要求各代理商立即停止销售并自动销毁销售相关产品。蒂龙科技公司认为上述证据恰恰显示,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主体系蒂龙爆胎保护公司,而并非蒂龙科技公司,故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证人郑某,系原河南省泰斯福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员工,已于2017年初离职。郑某于2015年11月30日接到一位自称是蒂龙公司刘姓员工的电话,刘姓员工在电话里称郑某销售的泰斯福德产品属于侵权产品,其已经通过律师发送了警告函,要求其停止销售。经询,郑某并未核实该刘姓员工的身份,亦未核实该员工所属公司的主体身份。蒂龙科技公司亦对上述通话内容不予认可。
泰斯福德公司提交了一份显示为蒂龙科技公司发布的《侵权声明书》复印件,该声明书称泰斯福德公司生产的TESD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并已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同时,呼吁公众对侵权仿冒产品仔细辨别,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但就该证据,泰斯福德公司无法提供原件,蒂龙科技公司亦不认可其真实性。
2016年8月25日,泰斯福德公司委托代理人访问蒂龙科技公司官网www.tyron.com.cn,首页显示“全球首创解决爆胎的最佳产品”,点击“产品介绍”及“蒂龙爆胎应急安全装置产品优势”,显示蒂龙科技公司对其产品优势的介绍,“第一大优势:英国军工技术、原装进口。蒂龙公司承诺所有产品只在英国制造,采用军工技术,北约部队制定装备、性能可靠……第五大优势:多家权威机构认可。在英国,蒂龙受命于英国国防部、英国内政部、英国消防局、英国国家卫生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用车的安全保卫;在美国,美国总统特别服务检查小组、洛杉矶警察局、美国联邦快递等均认可蒂龙产品,并广泛使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上述网页的浏览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泰斯福德公司为此支付公证费1220元。
2017年3月14日,泰斯福德公司员工王伍呷子代表公司参加交通部在苏州市举办的《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一期贯标会。展会期间,蒂龙科技公司展示有宣传蒂龙汽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的易拉宝,将其产品与他厂产品进行逐项对比。易拉宝包括文字和产品图片,右侧显示为蒂龙科技公司的产品,文字表述为“名称:蒂龙;技术:英国(36年);材质:特殊高硬度钢材;结构:两片一体成型搭配特高强螺栓一体成型及防滑垫片,固定性佳,保证不松脱;耐重:承载性佳、续航性远;保固:10年。”右侧为他厂产品,该产品图片与泰斯福德公司享有专利的第201420025091.X号一种铰链式爆胎应急支撑装置基本一致,图片下方文字表述为“名称:他厂;技术:中国(2年);材质:普通低硬度钢材;结构:多节细销链组合,行驶震动产生共振,易松脱断裂;耐重:承载性差,续航性短;保固:3年。”易拉宝底部标有蒂龙科技公司的官网(www.tyron.com.cn)、中间显示其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且蒂龙科技公司经理刘善龙出现在易拉宝旁边。蒂龙科技公司否认易拉宝系其提供,亦否认蒂龙科技公司参加了该贯标会,认为贯标会系其苏州代理商的宣传行为,但并未对此举证,亦未对刘善龙参加该贯标会的情形做出合理解释。
三、其他
蒂龙科技公司提交了英国国防部、伦敦消防服务有限公司、诺森比亚警察局、西约克郡警察局等国外政府机构与蒂龙爆胎保护公司的产品购买发票,用以证明其在网站宣传的“多家权威机构认可”具有合理来源,但上述发票仅系打印件且未进行公证认证;泰斯福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亦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