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系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西城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登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31幢2425室,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系“三农内参”网站(www.snncw.org)的主办单位。王志刚系该企业法人的发起人及自然人股东,王志刚还担任该企业法人的监事,昌敬担任该企业法人的经理。
苍南县龙网传媒有限公司系在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文化艺术表演策划(除中介)、舞台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赛事活动策划、图文设计制作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网站建设与维护”。龙港网(www.cnlg.cn)由苍南县龙网传媒有限公司主办及实际管理。陈振旭系苍南县龙网传媒有限公司股东,陈振旭还担任该企业的监事。
根据原告出示的公证书记载,2015年9月17日11时30分,“龙港网”的“龙港资讯”发布题为《一男一女持“三农内参”调研员冒充中央干部来龙港行骗》的网文(以下简称涉诉网文),作者“陈记”。全文如下:
“[导读]一个人分别担任9家网站主编(高级调研员),又同时担任中国特产协会秘书长王志刚(化名:艾侬系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和他的女助手昌敬(中级调研员,系湖南省华容县注滋口镇人)假冒中央国家工作人员到池浦村行骗被苍南县龙港镇池浦村村民围堵在村委内。龙港网9月16日讯:(陈记)一个人分别担任9家网站主编(高级调研员),又同时担任中国特产协会秘书长王志刚(化名:艾侬系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和他的女助手昌敬(中级调研员,系湖南省华容县注滋口镇人)被苍南县龙港镇池浦村村民围堵在村委内。村民报警称:一男一女假冒中央国家工作人员来村行骗被扣,你们赶快来吧。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配合下,王志刚被警方带离现场调查。王志刚持有的黑色证件“三农内参”调研证、“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与新闻记者证类似,证件封皮印有国徽,内页载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人工作期间可在交通、通讯、住宿等方面获得优先安排。”王志刚出示的名片上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中直机关25号院2425室,名片印有国徽,显示为“三农内参”编辑部艾侬主编。为了辨别王志刚身份的真伪,龙港警方立即联系上正好在北京办事的苍南县公安局民警,用微信发去核实图片,该民警赶到北京月坛北街25号院进一步核实。一个小时后,民警赶到这个地址,发现此处系一座对外商用小区,并非中直机关大院,从一楼找到二楼一直就没发现2425室,连“三农内参”编辑部牌子也没发现。王志刚又称:自己办公室在“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老农业部大院内)”。民警又驱车赶往此处,没有见到所谓的“三农内参”编辑部牌子和办公室。本网编辑对“三农内参”网,www.snncw.org上述网站进行的截图显示,该网站首页左方有国徽标志,上角中间标有红色“三农内参网”5个字。自称由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办公室,三农内参网版权所有。这家“三农内参”编辑部到底属于什么机构,为此,本网编辑进行了核实。“高级调研员”称“我是中央派出下来相当有级别的调研员,给中央领导写内参的”9月13日上午10点,在龙港镇池浦村办公楼2楼,一位中年男子,手持“三农内参”调研证、“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和名片对村民说:我是中央派下来调研的梁步庙房屋被强拆一事的调研员,代表中央政府处理协调此事;涉及任何事情,我们都会管到底!”这位手持一本黑色《三农内参》调研证中年男子化名叫“艾侬”,职务:高级调研员,1964年5月出生,统一编号:Sn201207311328。经警方核实叫王志刚,系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家住:某局家属楼1号楼1号,身份证编号:×××。一村民薛某回忆,当时来了一男一女,男子大约年龄在40多岁上下,一副官样子气派,手拿手持包,一进村办公室态度很恶劣,气势汹汹,对方亮出了证件:《三农内参》调研证,说自己是从北京中央派下来的,一定要村里马上给村民范红兰解决房屋被强拆后地基赔偿一间,否则马上写内参给中央领导批阅。村民薛某就问王志刚:“你们是管什么的”王志刚回答:“我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专门管理涉及“三农”问题,如侵犯农民利益、农村土地违法等等,都是我们管辖和受理。村民薛某又问:“我一帮人二十几间房子多7、8年建不起来,存在纠纷你们可以管吗”王志刚说:“可以管!”村民薛某又说“那你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那你干嘛只解决范红兰个人建房的问题,那我们一帮人同样的事情你不管了”由于村民薛某激动起来,就与王志刚吵了起来。王志刚立即拨打手机又说“通知,武警过来,把这些“土匪”给我抓起来。”村民在现场等了半小时也不见武警过来,于是村民大家怀疑“王志刚”、“昌敬”是假冒、威胁村民,绝对有问题。于是,报告村干部。龙港镇网安办的工作人员陈某告诉本网编辑说:接到网民爆料称:来自北京一男一女,自称是“中央调研员、网络记者”在池浦村行骗时,被村民发觉后,围在村办公楼里。他就第一时间带领3名网民监督团成员“若飞”、“聪聪”、“德军”赶到池浦村办公楼,发现一男子已经被二十几位村民围住,该男子想离开,一帮村民团团围住不让其离开,一定叫他先把问题解决好了再离开。有几位妇女在大骂该男子,为什么你骗我们大家,刚刚还说自己是北京来的记者、调研员,不管涉及什么事都管现在又称:“什么事都不管了,你又骗我们百姓了。”数位村民还与该男子发生肢体接触,拉扯时,被及时赶到的龙港政府工作人员给制止。该男子对政府工作人员说:我是中央派下来有级别的人,现在要求寻求你的保护,你一定要保护好我。政府工作人员又问:“你是什么级别的”,该男子称:“副厅,我是来龙港调研,现在人身受到村民攻击,这是我的证件和介绍信的。”大约十分钟后,龙港警方110赶到现场,为了查明真相,在警方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保护下,该男子被强行带离现场调查。村民范红兰在接受警方谈话时说出,她一共向王志刚付了5500元,其中包括4000元的稿费和1500元的路费及住宿费,这才有了前面一男一女恶闯池浦村办公楼的一幕。经初步核实,“艾侬”真名王志刚,内蒙古人,是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自然人股东之一,属于私企。工商注册号:110XXXXXXXX884,法定代表人为丁某,2013年5月15日成立。2013年申请注册了域名:www.snncw.org制作了《三农内参网》。以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名义取得ICP网站备案登记:京ICP备13039793号,主办单位属于“企业”性质,网站负责人为蒋某,2015年8月13日通过ICP审核。本网编辑也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平台查询获悉: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单位是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和自然人股东王志刚、丁某创办,注册资金10万元,地址在北京月坛北街25号31幢2425室,经营范围是: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又查了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体,该中心法人刘某,自然人股东王志刚、马某、刘某;注册资金38万元,地址在北京月坛北街25号31幢2429室,经营范围是: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产品设计;2004年5月21日成立,是一家集体制企业。值得注意的是,王志刚分别是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和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自然人股东。地址分别在北京月坛北街25号31幢2425和2429室,而在他的名片上地址却印:北京月坛北街中直机关25号院2号楼2425室。经警方赶往现场核实:北京月坛北街25号院属于普通商住小区,并非中直机关大院。在2号楼根本找不到2425室。交1200元就可得到《三农内参》调研证,原先《三农内参》期刊2010年就停刊通过百度查询:“三农内参”。获悉:《三农内参》调研员登记表,第六条:被聘用的调研员应缴纳8个网络资讯发布平台年会员服务费1200元。只要花1200元钱,任何人均可通过网络报名办理此证件。王志刚还称:“我是人民网舆情中心记者,我的上任老总是何*正,现任老总是廖Y”,我们的内参就是“网络舆情三农版”。去年因人民网改制后,中央政府将“网络舆情三农版”划归给我部门管,现在取名叫《三农内参》。从百度获悉:《三农内参》是《网络舆情》三农版的别称,2009年曾经存在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合作发行方的操作失误,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运作,影响了人民日报社、人民网的声誉,该编辑部于2010年初停了此刊。但停刊后,仍有不法分子打着《网络舆情.三农内参》的幌子进行调研以及招聘,不少网友、读者纷纷来电、来信询问此事。后来重申《网络舆情.三农内参停刊》一事,是本着对广大网友负责的的态度,让网友了解事实真相,不要被欺骗和蒙蔽。如果再遇到打着《网络舆情.三农内参》幌子的人,一定是不法份子,可直接向公安局报案!为了进一步核实王志刚身份,本网编辑又联系了人民网《网络舆情》编辑部,据吴水森称:“查无此2人”。一办案民警称:“在核实王志刚身份期间,王志刚口口声声还称:“自己有记者证,放在北京办公室了,这次下来主要是调研,并非采访,所以记者证没带出来!”通过中国记者网(press.gapp.gov.cn)新闻记者平台查询王志刚身份结果是:“没有找到您想要查询的内容。”又到媒体查询平台:输入“三农内参”显示结果是:“抱歉,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网页。本网编辑获悉,龙港镇政府和池浦该村已经通过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正式举报《三农内参》网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发布虚假新闻来要挟基层政府干部。”
此外,上述涉诉网文还配有图片9张(以下简称涉诉配图),内容为“《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二原告身份证、“艾侬”工作证及名片、昌敬工作证、王志刚坐位正面及立位背影的照片。在涉诉配图下方标注“龙港网版权所有”。上述标题为《三农内参》编辑部的介绍信内容“苍南县龙港镇池浦村村委会兹介绍我单位艾侬、昌敬等2人,前往贵处就群众举报投诉苍南县龙港镇池浦村村民梁步庙房屋被强拆一事,进行调研核实,请支持配合。(签章:《三农内参》编辑部)”。上述“艾侬”及昌敬工作证内记载工作单位均为“《三农内参》编辑部”,封面印有国徽,内页记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人工作期间可在交通、通讯、住宿等方面获得优先安排”。
庭审中,原告陈述:“三农内参编辑部”是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设立的内部组织,设立该组织原因是因为所有撰写网文需要核实,我们到地方组织调研工作,国家没有相关调研资质要求,我们持有的调研员工作证由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自行制作,我们去龙港镇是进行调研不是以记者身份去进行采访。经本院询问,原告明确其在本案中主张的被告侵害其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具体指涉诉网文存在八处侮辱内容、十六处造谣诽谤内容。原告就其主张的经济损失、公证费没有向本院提交相应证据。
庭审中,被告陈述:涉诉网站确实发布了涉诉网文,涉诉网文不是我们的评论,是龙港网根据镇政府要求转发。涉诉网文依据材料根据村民的走访、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走访,以及文章作者通过其他途径综合起草的该文章。但是镇政府起草文章是否有其他参考我们并不清楚。不认为涉诉网文侵害了原告的权益,网文主要内容只是对客观情况的描述,以及对接受采访者的记录以及网站工作人员对事件的核查,我们认为唯一一处涉及价值判断的,在文章中说原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根据我方补充的证据材料可以看到网文使用这个词汇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依据的,是综合各种信息进行的判断。涉诉网文第4页第一段写道:龙港镇网安办陈某告诉编辑说……,从网文内容可以看出该网文并非陈振旭所写,而是以第三人称书写。被告向本院提交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苍南县龙港镇池浦村村民委员会“情况说明”、黄聪“证言”等,用于证明涉诉网文内容均为真实情况,龙港网受龙港镇人民政府委托转发,不存在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情形。诉讼中,被告还申请证人张扬、杨昌顺到庭作证,二人陈述王志刚曾经介绍自己是中央派来的三农内参记者,陈振旭系龙港网网站负责人。原告不认可张扬、杨昌顺的证人证言。
本案诉讼过程中,龙港网上的涉诉网文并未删除。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北京国网涉农咨询中心营业执照、三农内参网备案信息打印件、月坛北街25号院地址照片、(2016)京国立内证字第6874号公证书、龙港网涉案文章截图、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苍南县龙港镇池浦村村民委员会情况说明、龙港政务网的截屏打印件、龙港镇人民政府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及原告收到后的回复、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工商信息档案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