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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货车租车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 ××货运公司
承租方:××× ××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
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
,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
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
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
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
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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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日期: 年 月 日,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租金合计:   

备 注: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 方:

1. 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完好无损,各机械性能良好及提供专业司机驾驶。

2. 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三证),有关车辆所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其他如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边防签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 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以不正当理由收回车辆。

4.甲方严格要求司机做到安全平稳行驶、严格要求司机不带客人前往行程单以外景点、不推销、推荐产品、不索要小费、文明驾驶、不随客人游玩(以便良好休息),并请乙方监督,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投诉及要求赔偿。

乙 方:

1. 乙方所租赁车辆应严格按本合同签订归还日期归还车辆,(也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续约).

2. 乙方如在车租出后缩短行程,影响甲方的行程及其他租车计划,剩余天数租金将不予退还。

3. 乙方保证按双方商定的线路行程行驶,(详见行程单)如一方须变更线路,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变更。

4. 承租方若无专业驾驶员,可以由出租方推荐特约驾驶员,承租方须交付驾驶员劳务费,本市:50元/天(8小时),长途:100元/天(10小时),此种情况承租方不需要提供担保。注:本项8—10小时不论市内、长途均以承租方上车发车始计至承租方下车收车止,期间不论用餐、休停候车等均计时。超出上述时间加付司机劳务每小时20元。

5. 乙方应体谅甲方司机辛苦,允许甲方司机在路途中短时休息、及为避免发生安全隐患,允许司机在午饭后、黄昏前休息半小时左右,允许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后前往就近修理地点保养车辆。

6. 为确保行车安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疲劳驾驶,严禁夜间行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10小时,每日三餐按时进行,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安全行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司机走公路以外的危险路线。

8. 在租赁期内,若因车辆自身隐患而导致乙方延误或无法前行,甲方将迅速安排替补车辆并现场租车完成原定行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计、收费规则:

1. 日租期限以当天租出时间至第二天的相同时间为一个租期,时间为24小时,乙方如交车时间超时(4小时内按每小时30元计算,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算)。

2. 途中司机吃\住以及景点门票均由乙方承担.

3. 付款方式:预付定金租车款的20%,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四、其他条款

1. 客人到达乌鲁木齐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车,不满意可调换车辆或退还定金。

2. 在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无法前进,乙方容许甲方司机在4小时内进行修理,4小时内无法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将为乙方另行租车完成当日游览,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车辆在当日修复并追上客人,则继续使用原车辆完成剩余行程,如果车辆无法修复,甲方将用相同价位的车型替换,替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行驶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由乙方自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个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