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技术合同/设计合同
【行业类别】:房产与建筑行业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业厂房工程
工程地点: 市
合同编号:xx-珠(西)-011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 工业厂房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设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1 厂房(包括厂房土建及装饰工程、自动喷淋及消火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空气调节及净化空调、动力及照明工程) 2 8500 √ √ 0000.00包干 2 总图工程(包括红线内厂区围墙及道路、厂区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系统工程) 注: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 总承包合同》为准。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计委立项批文 1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3 建设用地红线图 1 4 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 1 5 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 1 6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建筑设计及总图规划方案 3 业主确认后7天 2 建筑设计(单体)全套施工图 8 方案审批后20天 3 总图施工图 8 施工图审批后15天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贰拾万元人民币(¥ .00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75% 单体全套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第三次付费 5% 总图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