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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茶具买卖契约书
  陶瓷茶具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组。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元整,次级品每组元整,合计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唯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盖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字):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  月  日

  卖方(乙方)(盖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字):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