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劳动关系合同/劳动合同
【行业类别】:
编号: 劳 动 合 同 范 本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