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劳动关系合同/劳动合同

【行业类别】:

北京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范 本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