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例条款。
一、本协议所称退休人员是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
二、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四、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任务实行责任制,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时间按照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五、聘用报酬: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报酬。乙方每月劳务报酬按 执行。劳务报酬发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劳务报酬。
六、其他待遇
(一)甲方按照不低于 标准给予乙方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
(二)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书请假接受治疗;治疗时间超出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乙方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任务,或在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外从事工作任务,受第三人伤害的,其待遇按国家民事规定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
七、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并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解除。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
(四)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适用《劳动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各项真实、合格、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虚假、欺骗等现象,甲方可解除本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协议约定的报酬二倍承担和约解除金。
(三)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确实已熟知甲方之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协议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按该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七)乙方同意,在日常工作操作中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因乙方个人原因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企业管理制度》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除外)。
十、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