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依照"挖掘优势资源潜力,发展学校职业教育,优化建设人才结构,使学校成为培养人才的摇篮,让学生掌握就业的过硬本领,以满足社会对实用性人才的需要"的指导思想,坚持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基本原则,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二,办学内容
1. 学历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普通中专
2. 开设专业:涉外旅游/餐旅服务与管理(旅游景区规划管理+酒店管理+导游)
3. 培养模式:2+1(其中前两年在校学习,后一年在用人单位实习)
4. 学习方式:理论+实训+实习
5. 学生数量:大专50人/中专50人
三,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
1, 按照企业需求设置专业,使培训的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与乙方共同开发与实施专业人才培训方案,即共同决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
2, 协助乙方进行教学文件的编制工作:对乙方联合办学班级的教学与管理进行抽查评估:协调处理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3,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期,甲方负责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理赔事务.
4,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后,组织到学校考核,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方能录用并输送到用人单位上岗,不符和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甲方可配合学校另外推荐就业:并可办理其学生档案托管,户口关系迁移到长沙等手续.
5, 其他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甲方负责学生的就业安置.
(二) 乙方
1, 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 负责湖南省教育厅招生计划指标的办理.
3, 负责招生,教学,办理新生的迁户口,学生证.
4, 配合甲方按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专业的课程开发.对学员的严格管理,重点强化学员良好的个人习惯,语言沟通,时间观念,责任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快速养成.
5, 与甲方积极配合,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培养目标完成联合办学专业班级的课程配置及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6,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实习期间,乙方负责派教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并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7, 有并要的情况下,可申请用人单位派人员到乙方讲课或进行学术交流.
四,考核及录用
1, 学生在校期间所学专业知识和个人的素质不合格,或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甲方不负其责任.
2, 乙方完成《培养实施方案》中涉及的有关课程教学任务后,由甲方推荐到用人单位学习,在实习期不合格的,甲方不负其责任.
3,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打架斗殴,连续旷课七天或七天以上,偷盗)行为,将取消安排就业机会.
五,费用
1, 乙方按甲方招生计划组织生源,负责招生,招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2, 学员在校学习时享受与在校大,中专生同等待遇.
3,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实习每月生活费不低于800元/人由甲方向用人单位收取,并开具劳务费发票交用人单位.甲方收到款项后于每月15前按以下比例发放到每位实习学生.
甲方:20%(组织面试,保险事物处理,税金等费用)
学生:80%(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包食宿后的零用钱)
4,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至学生毕业(xx年7月30日止)有效.
六,其他
1, 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另行商议.
2, 本协议书涉及的费用问题,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 方: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燕山街123号鸿飞大厦503室
邮 编:410001 传真:0734-4581259
法定人代表人:周萍
签约代表:李玲
联系电话:0731-4460072-806
签约时间:xx年 四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