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或现行上海家装设计市场每平方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效果图费用),测量后估算收费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最终结算按平面方案图实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 量房前甲方支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为上门测量房屋费和800元平面方案设计费);
2、 乙方的平面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为甲方制作完成全套施工图;
3、 甲方付清所有设计款项后,可接受全套设计图纸;
4、 甲方如需乙方制作效果图,价格为________元/张(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平面设计图与施工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 平立面图
1、 原房型图
2、 墙体改造图
3、 平面家具布置图
4、 地面图
5、 天花图
6、 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 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8、 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9、 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10、 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平面方案图;
(六) 乙方的平面方案图获甲方通过之日起,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及设计费;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甲方确认了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后,乙方进入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平面设计方案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体设计费用的30%作为补偿,乙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 乙方制作平面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平面方案图进行修改(限两次);
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平面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设计款项之后,即提供设计费发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第一次设计方案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元/天;
(二)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 甲方不认可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测量费发票;
(四) 甲方认可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但拒收施工图,则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款,施工图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平面设计费发票。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款执行,并结束本合同关系;
(三)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 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 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 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4、 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 方: 乙方授权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