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

【行业类别】:贸易销售行业

品牌区域代理合同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产品情形、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当地市场资源等多方面的商业环境,提出v&v品牌产品区域总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觉维护总部权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督察和指导;

  3、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

  2、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营运和促销方案;

  c、形象识别cts系统;

  d、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的开发、推广及广告宣传;

  2、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提供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按时、按量的供应;按进货比例免费提供相关海报、展架等宣传资料;

  4、根据全国各地市市场变化、发展情况,对乙方的货物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权;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6、甲方对乙方实施代理价供货原则,以统一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见附表1、2)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代理商正式确立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直营专卖店;

  2、返利权

  甲方按季度执行返利,凡每季度完成 万元销售任务的,甲方给予 %的季度返利奖,完成全年任务后再给予 %的年终奖;

  3、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指定价格10%-20%的浮动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须加强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以销售产品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报请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况乙方汇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甲方新款产品允许乙方的优先供应,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发货;

  6、乙方发展加盟店或区域代理商时,须与加盟店或区域代理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7日内快递总部存档备案;

  7、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代理商、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营运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8、甲方对乙方返利以签约之日起按季度,年终结算,优惠让利部分每次兑现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代理商的代理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目的;

  2、乙方只能在其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和经营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销售;

  3、在乙方签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在其区域内发展了代理商,乙方必须保障其和甲方签定的合同权益

  第七条:购货、换货、退货原则

  1、代理商应提前一周将购、换货计划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甲方,为避免配送延误,乙方应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收取传真及电子邮件;

  2、乙方可要求甲方代办托运,款到发货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详细地址和要求以汽车零担快运、铁路快运或空客快运,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对代理商实施退、换货政策,代理商需要调换产品,应在进货2个月内换取同类产品,换货率不超过其当批进货总额的5%,如超过2个月概不办理凡非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洗涤、穿着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甲方不予退换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想再代理经营需要退货,双方协商后甲方给予收回,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代理商也可提供详细地址要求总部直接代发货至零售商客户

  第八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在合同期内每月完成 万元的代理定额,前期开拓市场可放宽至三个月完成 万元,以后隔月未完成合同定额,按放弃代理资格处理;(注:当月超额进货部分可以向后月分摊,后月超出部分不能向前月分摊)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3、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5、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主管: 手机:

  地址:

  公章: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