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569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01/07/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利的申请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第五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六章 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 专利登记和专利公报
第九章 费用
第十章 关于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