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66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1998/10/25
(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成立登记
第四章 变更注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