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64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16/01/01
(第664号)
《地图管理条例》已经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地图编制
第三章 地图审核
第四章 地图出版
第五章 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