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53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实施日期】:2008/06/01
(2008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2号公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立与变更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四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
第三节 证券自营业务
第四节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节 融资融券业务
第五章 客户资产的保护
第六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