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法律/法律
【实施日期】:2000/12/28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一节 引渡的条件
第二节 引渡请求的提出
第三节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四节 为引渡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第五节 引渡的执行
第六节 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
第七节 引渡的过境
第三章 向外国请求引渡
第四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