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80]一机技字204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已变更)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0/02/27

第一机械工业部科研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机械工业部科研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1980年2月27日  (80)一机技字204号)

 第一条 一机部是一个为国民经济有关部门提供技术装备的产业部门。机械工业的科研工作要努力出成果,出人才,为高速度、高水平、高质量地发展机械工业,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作出贡献。
 第二条 科研计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贯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革命精神与科学态度的统一,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群众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计划管理是党领导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关科研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例如研究方向和重大任务的确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审查,研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等,要作为基层单位党委和各级管理部门领导的重要工作,进行认真的讨论并做出决定。
 第四条 科研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级下达的科研计划,有关基层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努力完成。全体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为完成和提前完成科研计划而努力。
 第五条 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
  长远规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年度计划要根据长远规划规定的技术发展政策和重点任务来制定,同时年度计划又是对长远规划任务的落实、修订和补充。
  部长远科技发展规划中规定的科研任务,落实后分别纳入各级科研计划。
 第六条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部主要通过下述措施来达到统一计划的目的:
  1.提出统一的方针政策,作为编制各级科研计划的指导思想;
  2.重大科研课题直接纳入部年度科研计划;
  3.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对主要基层单位(部直属和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管理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设计院,作为行业归口单位的厂设所。下同)的年度科研计划进行批复。
  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分如下三级管理:
  部年度科研计划,其课题分为两类:一类是部重点课题;一类是局(院)管理课题。部计划由科技司统一组织编制,各归口局(院)分口管理。
  各省、市、区主管局(机械工业局、仪表局等,下同)的年度科研计划;
  基层单位(工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设计院等,下同)的年度科研计划。
  各级计划内的科研任务,均可试行合同制。
 第七条 部年度科研计划
  部年度科研计划应当是重点项目计划。需要纳入部年度科研计划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课题:
  1.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并在科学技术上是关键的有代表性的;
  2.协作关系复杂,涉及几个专业和几个地区,需要由部组织协调的;
  3.在科研条件上费用较大,需要国家特殊补助的。
  结合新产品试制任务进行的一般性科学试验,应列入新产品试制计划,不单列科研课题。
 第八条 省、市、区主管局的年度科研计划
  省、市、区机械工业的年度科研计划,也是重点项目计划,包括:
  1.纳入部年度科研计划的由省、市、区所属单位承担的课题;
  2.省、市、区主管局认为必须纳入其年度科研计划的其它重点课题。
 第九条 基层单位的年度科研计划
  主要基层单位要单独编制年度科研计划。基层单位年度计划的科研任务来源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包括部下达的任务和省、市、区主管局下达的任务;2.本单位自行安排的任务,包括根据专业发展方向自选的课题和外单位委托研究的课题。
  基层单位对上级下达的任务,要优先安排,保证按期完成。如确有困难,应及时请示报告。
  部属各局、院和省、市、区主管局下达的任务必须符合基层单位的专业方向,并注意不可过多,以发挥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避免任务多头下达的现象,本部各专业总局如需不属其归口的基层单位承担科研任务,应商请主管局、院下达任务,或视同一般委托科研任务由基层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
 第十条 编制的原则
  1.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就整个机械工业来说,要对以下三方面的科研任务进行统筹安排:一是当前生产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其中包括消化和掌握国外引进技术,应占整个科研任务的大部分;二是比较长远的技术储备研究项目,应投入一定的力量去搞,但不宜过多;三是基础理论和探索性研究项目,要安排精干力量去进行,但所占的比例不应太大,应在百分之十以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发挥特长,各有侧重。
  2.要综合平衡,留有余地。这里所说的综合平衡,主要是指任务和条件的综合平衡。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要胸中有数,努力做到计划的盘子与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相适应。计划安排不要满打满算,注意留有余地。
  3.要突出重点,成套安排。各级计划都要明确重点,成套安排,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优先保证。各级管理部门抓的重点课题不宜过多,宁可少抓一些,但要抓得扎实一些。
  4.要强调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新上的科研课题,一定要明确要求,充分论证,做到任务指标落实,协作关系落实,基本条件落实,才能正式纳入计划。计划既定,必须一抓到底。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轻易变动。
  5.为了避免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单位之间,地区之间,专业之间应当力求避免安排重复的科研课题。
 第十一条 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
  1.部年度计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并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科技司组织本部各局(院)于七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的计划方案,列表说明拟在下一年度新增的课题和原计划中需要调整、撤销的课题,发各省、市、区主管局、部直属和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新增课题应是已经进行了方案论证,条件基本成熟的课题。新增课题的方案论证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任务要求进行,也可由基层单位主动建议,直接提出。
  科研项目在方案论证阶段,先作为预备课题纳入基层单位的计划。
  各局(院)应于七月十五日前将计划方案送科技司。
  各省、市、区主管局收到部计划方案后应立即转发有关课题负责单位。
  第二阶段:各课题负责单位应于九月上旬前对部计划方案提出意见,并按附表一格式将新增和结转课题填写计划表报送省、市、区主管局和本部各局(院)。新增课题要报计划任务书(附表二)。基层填报的计划属于部直属和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单位负责的课题,由本部各归口局(院)审查;省、市、区主管局所属单位负责的课题,由省、市、区主管局为主进行审查,并由本部有关总局(院)进行复审。
  各省、市、区主管局应于九月底前将本地区范围内建议纳入部下一年度科研计划的课题,填写计划表附新增课题的计划任务书送科技司,并抄有关总局(院)。
  第三阶段:十月中旬以前本部各归口局院应将本专业范围内建议纳入部下一年度科研计划的全部课题进行审查汇总,提出局(院)管课题计划草案以及列为部管课题的建议,送科技司。
  十月底以前,由科技司提出本部下一年度科研计划草案,报部领导审批,并于年底以前正式下达。
  十二月底以前,各结转课题负责单位要将年度实施计划(附表三)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2.省、市、区机械工业年度科研计划和基层单位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要与部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结合穿插进行。至于具体的程序和方法,可以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 计划的审批
  1.主要基层单位的年度科研计划要报主管部门审批:
  部属研究设计单位的年度科研计划经科技司会签后由主管局、院批复;
  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管理的研究单位、大专院校的年度科研计划,报本部主管局(院),抄报本部科技司和省、市、区主管局,经科技司会签后由本部主管局、院批复;
  作为行业归口单位的厂设所的年度科研计划,报省、市、区主管局和本部归口局,按所在工厂的隶属关系分别由本部主管局审批,或由省、市、区主管局听取本部有关归口局的意见后批复。
  省、市、区主管局可指定其它基层单位编报年度科研计划并负责审批。
  2.基层单位将年度科研计划报上级审批时应着重说明:本单位的年度重点科研课题,当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及其它需要由上级决定的重大问题。
  3.审批下级年度科研计划主要应掌握以下要点:计划重点是否明确,上级安排的任务是否已经落实到计划中去了,统一计划的原则是否得到贯彻,计划中有没有不符合该单位方向任务的项目等。
  4.基层单位的年度科研计划应于十一月底前上报。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应于当年一月上旬批复;报送备案的管理部门,如有意见也应于同一时间内提出。
  5.省、市、区主管局的年度科研计划要报部备案。
 第十三条 加强主要基层单位的科研管理
  科研单位是整个科研队伍的骨干力量。搞好科研单位的计划管理是整个计划管理工作的基础。
  1.科研单位的经常工作必须以政治为统帅,以实现科研计划为中心。研究所其他各项工作,都应当围绕科研工作进行,为科研工作服务。
  2.科研单位要建立和健全以所长为首的科研业务的统一指挥系统,要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计划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把计划管理工作包括技术管理和条件管理全面抓起来。
  部属骨干厂的计划管理要由主管技术的副厂长负责,部属大专院校要由主管科研的副校长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
 第十四条 科研任务的组织协调
  一般的科研协作和委托科研任务,应由单位之间直接联系,并订立协议或合同。重大科研任务的组织协调按以下办法进行:
  1.在科研任务开始阶段的组织协调,按归口范围分工:在同一地区范围内的组织协调由省、市、区主管局负责;同行业跨地区的组织协调由本部各总局(院)负责;跨地区跨行业的组织协调,由本部科技司和机械院负责。
  与使用部门协作的课题,一般由有关总局对口协调。涉及几个部门的组织协调,由科技司和机械院负责。
  有些科研项目的组织协调,也可以委托一个主办单位负责。
  2.科研工作进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由项目主办单位和课题负责单位负责。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和协助。
  科研项目主办单位要与有关课题负责单位和参加单位经常沟通情况,相互协商。有关单位应当主动汇报,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改善科研条件
  要努力设法改善科研条件,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基层单位要加强后勤工作和计划调度工作,搞好物资器材的供应工作,积极自制试验测试设备,并充分发挥现有加工手段和试验设施的作用。各级管理部门要争取疏通物资经费渠道,组织单位之间的重要科研条件的调剂和协作。
  科委拨给的科研补助费暂采取重点戴帽,切块分配的办法。切块分配的全部费用分别由本部归口局、院和省、市、区主管局在部计划任务范围内掌握使用,并负责检查所属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要逐年增加戴帽分配部分的比重,并向全部按项目分配经费的办法过渡。
 第十六条 年度科研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检查:
  1.部计划内的课题进展情况每年年中和年末汇报两次。课题负责单位于每年七月上旬和下一年度的一月上旬报省、市、区主管局、本部归口局院和科技司(附表四)。省、市、区主管局、本部各归口局院于七月底和下一年度的一月底前将综合情况报科技司(填写附表五加文字说明)。主管局、院如认为必要,可以对个别重点课题另行规定汇报的次数和时间。
  部计划项目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单位应随时汇报。
  2.主要基层单位的科研计划执行情况应分别于每年年中和年末向主管部门汇报(附表四加文字说明),并于当年七月上旬和下一年度的一月上旬报出。本部归口局、院应于当年七月底和下一年度的一月底前将部直属单位和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单位执行科研计划的综合情况报科技司(附表六加文字说明)。
  3.各级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科研课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七条 计划的修订和调整
  科研课题由于任务要求改变,原定科研方案更改或其它单位已经解决等原因,可以对原定计划进行修订和调整(包括暂停和撤销)。凡属上级计划中的重点科研课题的计划修订和调整,须由主管部门决定或由课题负责单位报请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格式见附表七)。主要基层单位的重点科研课题的计划修订和调整,须报原审批部门备案。计划的修订和调整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不得迟于八月底。
 第十八条 计划的考核
  要强调计划的严肃性,必须对科研课题和基层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1.考核的标准。无论对单个科研课题还是对整个基层单位,均按年度计划的目标和进度进行考核;如年度计划已经修订和调整,则按批准后的调整计划进行考核。对于基层单位来说还必须参照该单位的科研成果的数量、水平及技术经济效果,来评定它的成绩。2.单个科研课题的计划执行情况,可分为:提前完成,完成和未完成三类。对于个别难度较大的探索性课题,由基层单位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在考核范围之内。
  3.基层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重点项目进行考核。如上级考核的重点课题的进度达到计划的要求,当年应完成的成果已经完成,或具体课题稍有出入,但总的成绩不低于原计划水平,即为完成计划;如果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即为未完成计划。
  4.各归口局院和各省市区主管局完成部科研计划任务情况,由部每年发表一次通报进行表扬和批评。
  对于完成科研任务,出成果、出人才成绩显著的科研单位,要在经费、器材和集体福利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第十九条 成果的评价和鉴定
  通过试验研究创造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以及解决生产建设中的科学技术问题行之有效的理论、方法、重要标准和基础资料,都是科研成果。
  科研课题按计划任务书要求取得最终成果或重要阶段成果时,应由课题负责单位在适当的时候组织鉴定。其中某些重大成果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科研成果鉴定时,必须要有完整的、能够充分说明问题的实物和技术文件,包括:学术论文、研究试验报告、调查考察报告、图表、照片等,属生产应用的课题还要有在生产中应用的情况报告。
  主持鉴定的单位或鉴定委员会,要对其所鉴定的科研成果作出全面的具体的鉴定结论:要评定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经济效果,评定成果的成熟程度,提出进一步研究改进的方向和推广应用的建议。
  部计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和其它重要成果通过鉴定后,按国家科委规定,填报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简表(附表八)并附鉴定书和研究报告等,经本部归口局(院)或省、市、区主管局审核后,由部颁发科研成果证书。
 第二十条 成果的推广应用
 附表一  一九 年机械工业科研和中间试验计划表
  试验室取得的科研成果,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至少应在一个有代表性的使用单位获得应用,才算课题最后完成。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发表研究报告,加强内部交流和宣传报导。有关使用单位应努力创造条件,积极采用。必要时,由科研单位给以技术指导。
  有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需要较多的资金,应由省、市、区主管局或本部有关专业总局纳入生产、基建等计划,并解决相应的条件。
 附表二   一九  年科研课题、中间试验项目计划任务书
                           计划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盖章)
   主要参加单位:
   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
            一九  年  月  日
             计划任务书内容提纲
1.目的意义和国外概况:
2.预期目标和技术经济效果,技术关键、采用的技术方案和主要试验研究内容:3.计划进度:
4.准备工作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5.经费概算及来源:
6.需要增添的主要设备和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7.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分工:
8.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表三   一九  年科研课题、中间试验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计划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盖章)
   主要参加单位:
   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
            一九  年  月  日
             实施计划内容提纲
1.上年度进展简况:
2.本年度试验研究内容及完成目标:
3.年度计划进度:
4.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5.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表四   新产品、中间试验、主要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表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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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  展  情  况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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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报送单位:      (盖章)主管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或课题负
责人:
                   实际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五  科研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略)
 附表六  主要基层单位科研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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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考 ┃ 进 展 情 况┃其划┃ 进 展 情 况 ┃其应题┃  完 成 情 况位┃核题┠─┰──┰─┨中 ┠─┰──┰──┨中完 ┠───┰───┰───
名┃课数┃提┃按划┃拖┃部题┃提┃按划┃拖期┃当成 ┃已完成┃预计可┃完不成
称┃  ┃前┃计 ┃期┃计数┃前┃计 ┃  ┃年课数┃   ┃完 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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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部门:(本部各归口局、院)      制表:        报出日期:
 附表七   科研课题、中间试验项目修订计划申请书
                             计划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盖章)
   主要参加单位:
   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
            一九  年  月  日
              申请书内容提纲
1.原计划内容:
2.要求修订的内容:
3.修订原因:
4.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表八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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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  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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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号    ┃
                      ┠───────────┨
                      ┃部门或地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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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层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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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名称        ┃ 完成单位  ┃           ┃
┃             ┃ 及主要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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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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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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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基层:       ┃ 厅局:       ┃ 部门:       ┃
┃查┃           ┃           ┃           ┃
┃或┃           ┃           ┃           ┃
┃鉴┃           ┃           ┃           ┃
┃定┃      盖  章 ┃      盖  章 ┃      盖  章 ┃
┃意┃           ┃           ┃           ┃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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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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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单位负责人 ┃     ┃题目负责人 ┃     ┃
┃盖  章 ┃     ┃盖   章 ┃     ┃盖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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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起止时间: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档案号”“分类号”两栏请勿填写。
2.“内容摘要”栏应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方案原理和特点,研究结论和水平,应用效果及技术经济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