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局/国家海洋局(已撤销)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0/12/21
(1981年12月21日)
目录 一、方针任务 二、机构分工 三、情报资料工作 四、情报调研工作 五、编辑报道工作 六、科学管理的基础建设 七、情报队伍的基础建设 八、情报人员的基本要求 前言 科技情报工作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科学技术的各个领域和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它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时间性、社会性都很强的科学技术工作,是一项投资小而收益大的事业。对科学管理来说,它又能起到“参谋”和“耳目”的作用。我国海洋科学技术正在发展中,搞好海洋科技情报工作对实现海洋科技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为加强海洋科技情报工作,明确海洋科技情报的方向任务,机构分工,基本工作方法和要求,使海洋科技情报工作有章可循,达到系统化、科学化、提高整体效能的目的,特制定本条例。 一、方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