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卫生部(已撤销)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1982/05/14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四日卫生部发布)
为在本世纪内在全国范围基本消灭麻风病,现颁布《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麻风防治专业机构、 防疫站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可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
第二章 麻风病人的发现与治疗
第三章 麻风病院(村)的管理
第四章 大力加强宣传工作
第五章 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待遇
第六章 控制与消灭的标准